女毒蟲拖行警所長案判死 他贊:國民法官打臉「可教化」
陳嘉瑩毒駕逃逸、拖行臨檢她的土城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撞擊施工護欄,導致傷重殉職,一審判處死刑。(資料照)
2024年女毒蟲陳嘉瑩開車拖行昔日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致死案,因被國民法官認爲有殺人意圖,且犯後毫無悔意,甚至說出與劉宗鑫非親非故,不覺得感到難過,一審遭判處死刑,劉父一家聽完判決當場跪謝。新黨臺北市議員侯漢廷直言,這證明了臺灣社會從未接受廢死,只要讓具備社會常識的國民參與審判,那些可教化、精神鑑定的免死金牌就會失效。
侯漢廷在臉書發文表示,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判處殺警毒蟲死刑,這不只是遲來的正義,更是「庶民常識」對決「菁英傲慢」的完勝。受害老父親那句「你們自己帶回家教化」吼出來時,不僅讓辯護律師啞口無言,更狠狠撕下了廢死法官與民進黨政府那張僞善的假面具!
他提到,兇嫌說「被害人不是我家人,所以我不難過」,這已經不是泯滅人性,這是「生物本能的喪失」。面對這種極端邪惡,劉爸爸那句「你們自己帶回家教化」,是全臺灣最振聾發聵的法理金句!它戳破了廢死派最大的謊言:慷他人之慨。廢死高談闊論的人權,是建立在受害者家屬的血淚之上;既然覺得她可教化,爲什麼不讓她去你們家當鄰居?不敢?那就是僞善!
侯漢廷直言,事實證明,只要讓具備社會常識的國民參與審判,那些「可教化」、「精神鑑定」的免死金牌就會失效。這證明了臺灣社會從未接受廢死!
侯漢廷直呼,他要聲援國民法官,確立「判死」正當性,這纔是接地氣的司法!他期盼上級法院(高院、最高院)的職業法官,不要試圖在二、三審時又用「可教化」的爛理由翻案,否則就是「與全民爲敵」。
侯漢廷質疑,所謂的「可教化」,根本是法院系統自己研發出來的判例,毫無民意基礎。立法院應該直接立法,直接明定「於故意殺人致人於死,情節重大者,法院裁量最重刑罰時,無須以行爲人是否尚有教化可能性爲必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