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派出所長奪命!女毒蟲喊:以爲會鬆手 一聽遭判死腿軟癱坐椅上

▲女毒蟲遭判死刑,當庭腿軟癱坐椅子上。(圖/記者陸運升翻攝)

記者陳以升、戴若涵/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執勤時,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不幸殉職身亡,全案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新北地院11日宣判,依照殺人罪嫌判處陳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她聽聞判決後,嚇得癱坐在椅子上面無表情,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整起案發經過,32歲陳女2024年9月30日深夜10時許,吸食安非他命、愷他命與依託咪酯電子煙後,開着權利車違停在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外的紅線區,正在巡邏的劉宗鑫發現她的車牌已被註銷,遂上前盤查,孰料,陳女拒檢逃逸,見劉宗鑫手伸入駕駛座車窗,抓握方向盤試圖制止,竟猛踩油門疾駛,高速蛇行將劉宗鑫拖行約200多公尺遠,還以車身左側猛撞施工護欄,造成劉宗鑫殉職慘死。

針對此案,新北地院選任國民法官參審,從6日起連續審理4個工作日,陳女否任殺人意圖,辯稱自己是驚慌想逃,劉宗鑫抓她衣服影響到她開車,她以爲車輛起步後,劉宗鑫就會鬆手,不知道劉會因此死亡,而她在押期間產下一子,表示很想看看兒子。

另外,陳女雖然自稱想自首,但檢方發現,她案發過後與朋友的對話,竟是要朋友接應、將車內的毒品帶走棄置,被妹妹傳訊息質問「妳瘋了嗎」、「你把人撞死」時,還回稱「因爲他硬要找我麻煩,我不想被冤枉」。

陳女遭關押期間,還宣稱劉宗鑫「不是我的親人,很難對他有難過情緒」,並說妹妹要她抄寫佛經懺悔,但她其實不想寫。陳女11日傍晚5時35分站着聽判,聽聞自己遭判處死刑後,嚇得癱坐在椅子上,面無表情。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