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眼神呆滯苗栗街頭揮鐮刀傷人、闖超商攻擊店員 檢方聲請羈押獲準

30歲毒品人口何姓男子昨天傍晚涉嫌苗栗市街頭揮舞長柄鐮刀傷人, 隨後又進入一家便利商店,作勢要攻擊店員,警方趕到現場將他制伏,全案依傷害、恐嚇等罪嫌移送檢方偵辦,苗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下午復訊結束,認定有事實足以認定他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苗栗警方昨天傍晚5點多接獲報案,警網立即趕到市區爲公路一家便利商店,以優勢警力壓制店內的何姓男子,何男當時疑似神智不清、眼神呆滯,警方帶回派出所後,他仍無法以言語表達,通報心健中心指派社工到場協助嫌犯先戒護就醫。

何姓男子昨天持鐮刀在源林街沿街揮舞,一名婦人閃避不及,左腰遭擊中挫傷,何男接着砍向停等紅燈的轎車後車廂,結果摔倒,起身後朝路旁便利商店走去,持刀作勢要攻擊櫃檯店員,店員閃避沒受傷,警方隨後就趕到將何逮捕,何男當時疑似神智不清、眼神呆滯,被警方帶回派出所也無法言語,警方通報心健中心派社工到場協助,先將何男戒護就醫,等他稍微清醒後,再帶回採尿送驗。

檢方今日下午訊問後,認爲何姓被告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同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嫌,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爲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晚間6點左右裁準。

苗栗地檢署表示,對危害公衆安全的案件,必定秉持速查嚴辦態度,採取相應偵查作爲,以守護社會秩序與安寧,遏止恐怖攻擊模仿效應擴散。

何姓男子昨天傍晚涉嫌在苗栗市街頭揮舞長柄鐮刀傷人,進行無差別攻擊,被警方逮捕移送檢方偵辦,法院今晚裁準羈押。記者胡蓬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