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欠繳案達609筆累積逾21萬元都不理 直到查封房產才繳清
屏東縣一名男子因欠繳ETC通行費、交通罰鍰與健保費等高達609筆案件,累計滯欠金額逾21萬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屬起初查封車輛,並對其銀行存款實施扣押命令,一開始同意辦理分期,但卻未如期繳納,分署再度聯繫,並通知將對其名下房產啓動強制查封,該名男子家屬才趕緊到分署,一次繳清所有滯欠款項。
屏東分署指出,這名男子因欠繳ETC通行費、交通罰鍰、停車費與2023年度使用牌照稅、房屋稅,與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的健保費等,共609筆案件,從2023年8月起陸續遭屏東縣政府財稅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健保署等機關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歷年累計滯欠金額逾21萬元。
屏東分署受理後展開財產調查,發現這名男子名下有車有房並有穩定正常工作,具備履行公法義務的資力。鑑於該案絕大多數欠款均與車輛行駛有關,執行同仁即刻採取行動,發函要求男子到場說明並提供車輛查封,同時對其銀行存款實施扣押命令。男子驚覺事態嚴重,主動聯繫分署。除說明車輛實際多由弟媳使用之外,以收入不足一次清償爲由,申請辦理分期繳納,並獲分署同意。
沒想到這名男子竟未如期繳納分期款項,違反承諾。爲維護公權力並貫徹「依法行政」原則,執行同仁立即以電話聯繫並嚴正警告啓動對其名下房產的強制查封程序。此一堅決態度成功讓男子重視債務問題,其家屬隨即趕至分署,一次繳清所有滯欠款項,執行同仁也在款項繳清後,當場告知家屬應轉知,要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重蹈覆轍。
屏東分署表示,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速向分署提出申請,獲准後確實遵守分期繳納承諾,以免財產遭強制執行,影響個人生活與信用。
屏東縣一名男子因欠繳ETC通行費、交通罰鍰與健保費等高達609筆案件,累計滯欠金額逾21萬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辦案示意圖。圖/屏東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