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3犯男欠繳18萬「存款剩275元」 1年新屋被查封急繳清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37歲男子阿哲(化名)去年9月間因第3次酒駕被查獲,挨罰18萬元,但他沒有繳納罰鍰。案件移交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處理,經查發現阿哲存款僅275元,不過,他去年剛買了一間公寓,於是決定依法查封,他這纔出面表明願意分期繳納罰鍰,並在繳清罰鍰後保住房產。

▲阿哲酒駕欠繳18萬元罰鍰,購入將近1年的公寓差點被查封。(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無關。)

桃園分署表示,阿哲去年9月間騎車行經臺北市北投區大度路三段一帶,被警方攔檢抓包酒駕,由於他是10年內被查獲3次酒駕,因而挨罰18萬元。然而,阿哲並未繳納罰鍰,案件便在今年3月移送至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經調查後發現,阿哲被扣押的金融機構存款僅275元,但他今年初纔在桃園買了一間公寓,於是立刻依法查封。阿哲收到查封通知之後,馬上向桃園分署表明願意分期繳納罰鍰,並自今年5月起分8期繳清,這才成功保住房產。

桃園分署提醒,民衆收到罰單務必在期限內繳納欠款,以免欠款移送執行,讓財產遭到扣押,甚至落入拍賣動產、不動產的地步,反而得不償失;此外,若義務人有意願接受酒癮治療,分署可以提供相關資源轉介,幫助義務人獲得適當的輔導與協助。

● 《東森新媒體ETtoday》提醒您:禁止酒駕,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