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樂橄欖油混芥花油 食藥署研擬「強制標示」
▲食藥署稽查「融琦國際有限公司」及製造廠。(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今(29)日公佈,「融琦國際有限公司」販售的「蒙特樂橄欖油100%PURE(規格:2L)」有混充芥花油及標示不實,依照食安法裁處400萬元罰鍰,目前已下架3,202瓶。食藥署表示,近期會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標示規定,會以CNS爲基礎去研議,未來擬採強制標示油品類型。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明,CNS本來就有橄欖油分級制度,宣稱CNS就要遵照規格,現在要研議品名就比照CNS,未來就是強制標示,只要沒有符合標示,就會依照標示不實處理,最近會召開專家會議,也會找業者討論。
劉芳銘說明,橄欖油分級不是100%,是依照「類型」的分級,根據CNS-4837 N5149將橄欖油分爲五大類,包括「初榨/冷壓橄欖油、精緻橄欖油、橄欖油、精緻橄欖粕油、橄欖粕油」,未來研擬只要有混到其他,就只能叫橄欖粕油,如果是純橄欖油就可以直接標示橄欖油。
劉芳銘說,過去就一直有在做相關討論,因爲本次事件發生,會加速討論辦理,會以CNS爲基礎去研議,如果可行性高,就會盡快依照《食安法》第22條預告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