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狼軍官性侵女同袍!遭撤職想翻盤 法院狠打臉理由曝光

陸戰狼軍官性侵女同袍!遭撤職想翻盤,法院狠打臉理由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國軍醜聞!海軍陸戰隊一名男軍官(A男),在與女性同仁出差期間,竟色大包天,趁隙對女方予以乘機性交。事件爆發後,軍方鐵腕開鍘,火速將其撤職、停役。A男不甘丟了官職,企圖以「刑事判決尚未確定」爲由,向法院聲請停止行政訴訟程序,意圖採取拖延戰術保住一線生機。

裁定揭露,隸屬海軍陸戰隊指揮部的A男,受命與女性同仁一同出差。本應戮力從公的A男,卻在投宿飯店期間,見女方單獨相處、有機可乘,竟色心大起,涉嫌對其進性乘機性交。事後女方受辱報警,全案經地檢署偵辦後,認定行爲極其惡劣,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獲悉後大爲震怒,認爲A男身爲軍官,竟對袍澤伸出狼爪,嚴重破壞部隊紀律與軍隊形象,隨即召開評議會。軍方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中「實施性侵害經調查屬實」之規定,下令將A男處以撤職處分。隨後,海軍司令部也同步跟進,不僅撤除其軍職,更予以停役,讓這名「色軍官」徹底斷了軍旅生涯。

A男不甘就此失去軍職,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他在訴訟中辯稱,自己是否有性侵害行爲,目前刑事案件還在法院審理中,尚未定案。他主張海軍僅憑檢察官起訴書就將他撤職,程序過於「粗略」,要求行政法院應在刑事判決確定前,先停止這場行政訴訟程序。

然而,一審法院裁定駁回後,羅男仍不死心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爲,行政法院對於軍人違法亂紀的事實,本來就可以自行調查、審理,並依職權獨立認定,完全不受刑事法院認定事實的拘束。

法官指出,A男涉嫌乘機性交罪部分,地院一審已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現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行政法院本於職權,綜合現有資料認定並無停止訴訟之必要。因此,判決駁回A男抗告,且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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