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商務部宣佈:明日起對歐盟豬肉課徵最高19.8%反傾銷稅
大陸商務部公告,本月17日起,對歐盟豬肉及豬副產品徵收最高19.8%的反傾銷稅,爲期5年。(美聯社)
大陸商務部16日公告,針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的反傾銷調查,最終認定存在傾銷,決定自17日起對相關產品徵收最高19.8%的反傾銷稅,爲期5年。
大陸商務部16日下午發佈「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80號」,公佈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
歐盟去年6月宣佈擬對大陸進口純電動汽車加徵暫時性反補貼關稅後,大陸商務部隨後公告對原產於歐盟豬肉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被認爲是中方反制措施之一。
大陸商務部公告表示,歷經9月5日初步裁定,認定存在傾銷後,調查機關現作出最終裁定,認定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存在傾銷,使大陸國內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該公告表示,根據大陸「反傾銷條例」第38條的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徵收反傾銷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5年12月17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徵收反傾銷稅。
根據公告,抽樣的9家公司面臨4.9%至19.8%不等的稅率,其中西班牙最大豬肉出口商利特拉(Litera Meat)被徵收最低的4.9%。其他配合調查的公司統一面對9.8%稅率;其他歐盟公司則被徵收19.8%的稅率。
與初步裁定相比,稅率明顯降低許多。當時抽樣的8家公司,面臨15.6%至32.7%的保證金,配合調查的多家歐盟肉品公司一律被徵收20%的保證金,其他歐盟公司則被徵收最高的62.4%保證金。
公告表示,此次徵收反傾銷稅的實施期限自2025年12月17日起5年。
公告也指,在2025年9月10日起至12月16日有關進口經營者依初裁公告向大陸海關提供的保證金,若超出反傾銷稅的部分,以及由此多徵的進口環節增值稅部分,海關予以退還,少徵部分則不再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