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生繁星錄取臺大卻因「身份」無緣就讀 陸委會:開特例不公平

一名在臺灣就讀高中的陸籍學生,今年透過繁星推薦錄取臺大,但因「隨行身份」問題,根據兩岸條例規定,18歲後就必須離境,無緣就讀。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曾學仁攝影

一名在臺灣就讀高中的陸籍學生,今年透過繁星推薦錄取臺大,但因「隨行身份」問題,根據兩岸條例規定,18歲後就必須離境,無緣就讀。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今天表示,類似案例目前爲止都維持一致性的做法,若特別開例將導致不公平。

根據TVBS報導,一名就讀於南投縣高中的大陸籍學生,從小跟着經商的陸籍父母親來臺,以隨行資格取得許可證就學,從國小二年級讀到高中,並經由繁星推薦管道考上臺大,但根據兩岸條例規定,其成年、也就是18歲後就必須離境,無緣成爲臺大生。

樑文傑30日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我方開放大陸企業來臺灣投資後,有陸籍人士反映想把小孩帶來臺灣就近照顧,不能放在大陸不管,政府經過一番考慮後同意。這次的事件,就是到了成年18歲後,失去了隨父母到臺灣暫居的資格和權利。

樑文傑指出,這名學生18歲以後,不排除可以再以其他名義來臺灣,比如用探親的名義,或者看教育部怎麼研究,是發給他學生簽證或者用研修生的身分來臺。至於他可不可以上臺灣的大學,屬於教育部的權責。

樑文傑說,這個事情已經協調一段時間,過去幾年也有接獲相關案件。但他強調,類似案件到目前爲止都維持一致性的做法。「當初政府讓陸籍人士帶未成年子女來臺時就已表明,小孩成年之後就必須要離開臺灣。」如果政府對個案特別開例,對其他案例並不公平,不然就需要從制度上處理。

教育部表示,此案是「居留許可」不是就學資格問題,該名學生是以父親「投資經營管理」隨行子女身分就讀高中,依規定成年後即喪失居留事由,因此無法在臺繼續升學。

至於學生爲何能參加「繁星推薦」,教育部解釋,學測及繁星推薦等升學管道,報考資格僅設有學歷限制,如高三在學、高中畢業等,並未禁止外國學生或陸籍學生報考。

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他說,法令上已經很清楚,「我們真的只能期待他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30日下午主持例行記者會。記者陳宥菘/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