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學生錄取臺大被擋 陸委會:失居留資格不開特例
一名中國籍學生依親在臺灣就學,透過繁星考上臺大卻不能入學。陸委會今日表示,該個案的問題在於「喪失以未成年子女的身分隨父母在臺灣暫時居留的資格」,過去也有類似案件,不會爲他開特例。
TVBS報導,一名就讀於南投縣高中的中國籍學生,從小跟着經商的父母親來臺,取得許可證就學,從國小讀到高中,並經由「繁星推薦」管道考上臺灣大學,卻因不符合入學資格,只能離境。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今天召開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樑文傑主持。
針對此案,樑文傑表示,該個案是以未成年子女的身分隨着在臺灣投資的大陸父母來臺暫居,所以他到了18歲成年後,就失去隨父母到臺灣暫居的資格和權利。
樑文傑說,該個案在18歲以後仍可以其他名義來臺,例如可以用探親的名義來臺灣,或者經教育部研擬是否可以核發學生簽證來臺灣,也可以用研修生的身分來臺灣。「現在的關卡是他喪失以未成年子女的身分隨父母在臺灣暫時居留的資格」。
樑文傑表示,至於可不可以上臺灣的大學,「那是教育部的權責」。
他透露,該事件已經協調過一段時間,過去幾年內也都有接到類似的案件。但到目前爲止,都維持一致性的做法,因爲當初讓他們帶未成年子女來臺的時候,就已經說清楚,在18歲成年後必須離開臺灣。
樑文傑強調,「如果我們對某一個案例特別開例,那對其他的案例不公平」,還是要從制度上來處理。
教育部稍早以文字迴應中央社指出,此案屬「停居留許可」範疇,非就學資格問題。該名學生是以父親「投資經營管理」隨行子女身分就讀高中,依規定成年後即喪失居留事由,因此無法在臺繼續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