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成本濫訴、冤案補償修法仍無解 教團批解聘辦法成「教師刑法」
針對教育部於1月12日公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覈辦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上午舉行記者會表達嚴正關切,直指此次修法不僅未能迴應校園實務困境,反而擴大程序對立。記者葉信菉/攝影
教育部昨公告校事會議相關修法,全教總與地方教育工會反彈批評修法未解決問題,今在教育部前召開記者會,朝野立委到場聲援。多名教師代表直指,現行機制缺乏冤案補償與名譽修復,也無解決「零成本投訴」問題,校事會議淪爲濫訴工具,先前甚至發生家長求愛不成便連續投訴的荒謬亂象。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林松宏更批評,校事會議相關辦法成「教師刑法」,如果教育部修不好,就應直接廢除。
教育部昨日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法,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批評並沒有解決教學現場的問題,更讓行政端的困擾變本加厲。教育部自己都承認現況有濫訴、小案大辦等現象,解聘辦法卻沒有消滅濫訴源頭。
本次修法仍保留由外聘委員調查案件機制,林松宏直言,教育部是多沒自信,透過教育體系甄選、培訓出來的校長與行政團隊無法處理案件,得由外人來指指點點。該辦法立法是爲了處理不適任教師,如今卻成「教師刑法」,造成教育現場災難,如果教育部修法修不好,就應直接廢掉解聘辦法。
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許莉甄點出,現行機制造成無成本濫訴,修法也未改善。在南投有家長對國小老師求愛不成,從教育部、教育處投訴後提起5件校事會議、1件性平案件,半年來老師不斷接案,學校也知道家長有問題,但無法阻止其濫訴行爲。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葦芸進一步指出,修法後不僅仍投訴零成本,也沒有冤獄補償機制。臺南有一校事會議案鬧上法院,法院最後認證該案程序有問題、老師不用被懲處,老師回頭要求學校撤掉校事會議召開後的申誡懲處,卻得要再開校事會議解決,整件事情來回3年,讓老師非常困擾。
立委郭昱晴表示,從去年5月就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校事會議的問題。本次修法整體配套仍不足,應建立補償、名譽修復與防濫訴機制,減輕第一線教師長期承受的心理與行政壓力。
立委王鴻薇則批評,校事會議造成教學現場混亂,第一線老師面對濫訴不只寒心,更有許多人想離開教學現場。而在這樣的現況下,解聘辦法修法還可以越修越亂,老師除了教學還要面對審判,並非教育現場應有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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