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解聘辦法修正 國教盟:支持修法方向、籲調查分流
教育部近日正針對校事會議濫訴問題進行修法,將不予受理匿名檢舉,避免無端指控造成學校行政負擔。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考覈辦法」,刪除匿名檢舉例外規定,並調整校事會議啓動條件。民團表示,整體修法方向值得肯定,重點在於讓調查機制落實分流原則,避免長期以來「一送即調查」造成濫訴與行政負擔。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修法納入前端親師生溝通、明確不予受理事由,並讓匿名檢舉迴歸「原則不受理」,有助於濾除無具體事證的陳情。他強調,現行制度下調查啓動頻率過高,許多並非重大事件的案件也直接進入調查程序,導致程序重複、時程拉長,反而影響學生受教權與教師正當程序,因此有必要在調查端建立清楚分流。
對於匿名檢舉,王瀚陽表示不予支持,認爲制度應回到「具名但受保護」的原則,而非以匿名方式處理投訴。他指出,家長之所以擔心修法後檢舉暴露身分,多半來自對小案件的疑慮,但只要涉及性平、性暴力等重大情節,且具備具體事證,這類案件本就屬於最嚴重的情形,不能與一般小事混爲一談。
王瀚陽也進一步指出,修法若要真正發揮效果,仍須同步補上制度配套,包括在調查啓動前,由教育局處先行判斷是否有啓動調查的必要,避免所有案件一律送交校事會議。一般違失則迴歸考覈會處理,讓校事會議專注於「教師法」所列解聘、停聘、不續聘等重大案件。
他並建議,制度應明文化「單一事實審認、不得重啓調查」原則,避免同一事件在不同會議間反覆調查、標準不一,同時推動校事會議外部委員常態化、建立全國人才庫,並設定調查時限與資訊回饋機制。王瀚陽強調,多數案件其實可在前端濾除或分流,大型調查程序應留給重大案件,透過條件式啓動與分流設計,才能同時保障學生安全與多數清白教師的專業空間,讓制度更有效率,也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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