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重判 港特首李家超稱「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香港特首李家超。(資料照/翻攝北青知政新媒體)
記者陳冠宇/綜合報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9)日被判入獄20年,香港特首李家超隨即表態稱,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是「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另外,港府將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並將啓動程序,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綜合港媒報導,在宣判之後,李家超表示,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傷害國家及香港特區的利益、傷害市民的利益,認爲黎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是犧牲人民福祉,「賣國禍港,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利益,罪證累累,罪有應得」。
李家超聲稱,香港社會已承受沉重代價,認爲在黎及《蘋果日報》的荼毒下,部分市民尤其是青年人,被誤導違反法律,變得激進暴戾,指出截至去年底,有超過2400人因「黑暴」(港府與北京對「反送中運動」的稱呼)期間所犯的罪行承擔法律後果,「可見黎智英團伙及《蘋果日報》的惡貫滿盈」。
李家超還稱,本次是《港版國安法》公佈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形容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並指國安法彰顯「定海神針」的作用,告誡危害國安的歹毒之徒難逃法網,必被依法嚴懲。
大陸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則聲稱,堅定支持司法機關依法對黎智英案作量刑裁決,認爲判刑結果彰顯國安法治權威,捍衛香港法治精神,是罰當其罪。公署指,案件審理過程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長期操控輿論工具製造和傳播謠言,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也是修例風波的「幕後推手」。
公署發言人批評,個別西方國家政客無視黎智英案鐵證如山和罪孽深重,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爲黎撐腰張目,又在黎智英被定罪後,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是坐實其與黎智英的深度勾連關係。
該發言人強調,公署會一如既往堅定履職,堅決防範、制止、懲治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堅定支持香港全面準確實施香港維護國安法律制度,堅定支持司法機關無偏無私、無畏無懼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
據報導,港府將依法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香港保安局局長早前已凍結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罪行相關財產。港府未來將啓動程序,按《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第360C條,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