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入獄20年 對香港新聞業「雪上加霜」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路透)
香港傳媒大亨、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週一(2月9日)上午因三項國安罪罪成,遭判刑入獄20年。現年78歲的他,餘生恐怕都將在監獄中度過。
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上午10點開庭,10點04分即作出宣判。據「法庭線」等媒體報導,聞判後,席間傳出支持者的啜泣聲,黎智英本人則態度平靜,甚至露齒笑揮手、作出抱拳手勢。
「對所有相信真相、自由與正義的人來說,(今天)都是黑暗的一天,」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Sebastien Lai)在宣判後發佈聲明表示,並稱其父親被判如此嚴厲刑期對家庭是「毀滅性打擊」。
「這代表香港法律制度已被徹底摧毀,司法正義也走到了盡頭。」黎崇恩呼籲:「在持續迫害我父親超過5年之後,中國是時候做出正確的選擇,在一切還來得及之前釋放他。」
同一份聲明稿中,黎智英女兒黎採(Claire Lai)批評判決「殘酷無情」,並指出過去5年裡見證父親健康急劇衰退,「如果這項刑期被執行,他將會在獄中以殉道者的身分死去。」
這項判決爲歷時近5年的法律訴訟劃下句點。黎智英最早於2020年8月遭逮捕,去年12月15日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他對所有指控始終主張無罪。
對於黎智英的判決,香港特首李家超稱「伸張正義,大快人心」。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稱支持香港法庭判決;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則稱,此判決顯示只要有人膽敢挑戰維護國安的法律,「必定受到嚴懲」。
然而在法庭外接受DW採訪的香港民衆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挫折與沮喪。「這不公正,香港現在已經沒有自由了。」一名黎智英的支持者 Carol 說。
另一位匿名受訪的香港人則表示:「在我年輕、還在香港受教育的時候,我一直相信天賦人權的理念,人生而自由、人人平等。但現在……抱歉,我看不到它的存在了。」
另一位已經退休的受訪民衆 Simon 則告訴DW,黎智英的案件「代表一個時代的倒退」,「以前我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但現在似乎已經不可能了。《國安法》之後,我認爲我們已經沒有機會再自由地談論、批評社會了,尤其是批評政府。」
黎智英被判20年刑期,是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實施以來最重的刑期,也是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國安案件判刑。
20年刑期中,有2年刑期將與他目前因詐欺等罪所服的刑期同期執行。這意味着他實際還需再服刑18年,服滿刑期最快將於2044年獲釋,屆時將已高齡96歲。若因行爲良好獲減刑三分之一,則可能於2037或2038年出獄,屆時約90歲。
「他(黎智英)是國家級的敵人⋯⋯之前已經很多人都預知過他有機會被判終身監禁,」前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升告訴DW,雖然量刑已比預期來得輕,但這樣的結果仍然「令人非常失望」。
在早前的判決書中,3名由港府指定的國安法官指出,黎智英「長期對中國深懷怨恨」,以幫助香港人爲藉口,向美國求助,企圖讓中國政府倒臺,「動搖中共管治的意圖從來沒有改變,即使國安法生效,也以隱晦方式進行」。
在黎智英於去年底正式遭定罪之後,其律師彭耀鴻曾於1月於法庭上主張被告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多種疾病,考量健康因素應從輕量刑。
然而在裁決書中,法官重申原先立場表示:「一般原則是,醫療理由極少、甚至從未構成減刑的基礎,尤其是在涉及嚴重罪行的情況下。」
如今判決出爐,被問及黎智英是否會提出上訴時,其律師彭耀鴻向路透社表示,目前無法對此做出評論,但指黎智英在判決後28天內可以提出上訴。
除了黎智英遭判刑外,同案的另外8名被告也分別獲得6至10年不等的刑期,其中又以《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等人判刑最重。
前香港記協主席陳朗升表示,裁決中最令他「痛心」之處,是其餘這些媒體人同樣面臨相當重的量刑。
「他們的量刑起點其實是15年,跟黎智英不是差很多的。」陳朗升補充道,他認爲相較黎智英於《蘋果日報》所撰寫、碰觸政治敏感議題的評論,這些媒體人「只是繼續維持《蘋果日報》的運作而已」,然而香港法庭卻「沒有考慮他們任何對媒體、對社會的貢獻」。
自2020年以來,香港至少有十多家獨立或立場批判的媒體相繼停運,包含《蘋果日報》與《立場新聞》,而仍在運作的媒體也明顯變得更加謹慎。
「媒體本來已經是元氣大傷,」陳朗升形容,而如今黎智英遭判重刑等於是「雪上加霜」。他並表示目前香港記者若要揭發政府醜聞、接觸外國傳媒機構的話,都必須格外小心,也會在安全考量下儘量避免。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GCAL)高級研究員黎恩灝認爲,「除黎智英之外的其他被告也被判處重刑」令人震驚,尤其多名被告都曾配合調查,且自2021年起已被長期羈押候審。
「這種做法顯然意在對香港記者、媒體機構以及公民社會人士施加更大的心理壓力,尤其是那些與外國勢力或具公信力的海外組織有所聯繫的人,」黎恩灝說。
黎智英作爲英國公民,案件也高度受到國際關注。判決後,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首席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 KC)發聲明呼籲:「全球各國領袖應一致發聲,要求中國釋放黎智英,讓他終能回到倫敦與家人團聚。」
「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亦譴責此判決是「出於政治動機且不人道」;共有86位政治人物連署該聲明,包含美國參議員默克利(Jeff Merkley),以及臺灣立委範雲、陳昭姿等人。
臺灣陸委會則批評中共與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並稱此判決「再次印證,在中共所謂的『一國兩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承諾的自由權利形同具文,司法淪爲政治打壓、清算異己的工具」。
英國外相庫珀(Yvette Cooper)迴應黎智英判決表示,英方將盡速採取進一步行動,「我們跟香港人民站在一起」。
此前,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曾在1月底訪問北京時,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談時提及黎智英案,重申英方對其遭拘押及審判的嚴重關切。
去年底,美國總統川普也曾表示對黎智英遭判有罪的裁決感到「非常難過」,強調已向習近平提及黎智英,呼籲中方出於人道考量釋放他。
然而,黎智英兒子黎崇恩曾多次公開批評包括英國在內的外國政府,在營救父親的層面仍「做得不夠」,呼籲英國政府將其獲釋作爲對華關係升級的前提條件。
對此,黎恩灝也持悲觀態度,認爲短期內難以看見外國政府加強對中國釋放黎智英的施壓力道,原因在於川普計劃於4月在北京與習近平會面、加上英國政府陷入與愛潑斯坦(Jeffrey Epstein)有關的曼德爾森(Peter Mandelson)醜聞。「至於標榜『價值外交』的歐盟是否會對中國政府施加壓力,仍有待觀察」。
DW東亞通訊員 Rik Glauert 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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