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下週一將判刑 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德國之聲中文網)根據香港司法機構週五(2月6日)刊登於網站的資訊,黎智英將於下週一(9日)上午10點於西九龍法院判刑,預計過程將持續一小時。
同日判刑的也包括與同起案件的其他8名被告,其中包括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楊清奇及馮偉光,另外兩人則爲以及港人倡議組織「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陳梓華。
去年12月,78歲的黎智英被香港法院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其中「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再犯則可處監禁3年;「勾結外國勢力」最高則可判終身監禁。
負責審理案件的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在早前的判決中指,黎智英對中國「長期對中國深懷怨恨」,以幫助香港人爲藉口,向美國求助,企圖讓中國政府倒臺,「動搖中共管治的意圖從來沒有改變,即使國安法生效,也以隱晦方式進行」。
黎智英則對所有指控均主張不認罪。
黎智英在2020年8月首次被捕,同年12月起被還押,至今已被關押逾5年。這場審判於2023年12月開始,持續了156天。
今年1月,黎智英的律師在「求情」程序時表示,黎智英如今年邁且身體狀況不佳,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盼法庭判刑時能考量到他的年齡和健康。
黎智英案也在國際上引發高度關注,包括美國、英國及多個人權組織在內,都多次指這場審判帶有政治動機,並要求立即釋放黎智英。英國首相斯塔默(Keir Starmer)近日訪華後也透露,他曾就黎智英一事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進行了「相互尊重的討論」,但拒絕透露具體細節。
對於外界呼籲釋放黎智英的聲音,《國安法》指定法官、香港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年一月公開稱,這類要求將削弱香港的法治。
張舉能稱,若因有權有勢的人士發聲,法庭就將某被告釋放,或是讓案件不了了之,「你可以想像幾咁唔公道(你能想像這有多不公平)」。他強調,要求釋放黎智英「不但規避賴以依法問責的既定法律程序,而且直接衝擊法治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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