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被「匿名官員」控不具參選資格 民衆黨團:控中選會瀆職?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11日在黨團記者會上回應李貞秀國籍爭議。(圖/記者蘇靖宸攝)
記者蘇靖宸/臺北報導
民衆黨立委李貞秀就任逾1周,國籍爭議仍未歇。據《自由時報》報導,李貞秀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及更早前登記爲候選人時仍擁有中國戶籍,依《兩岸條例》第9-1條,不具備登記立委候選人資格。對此,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11日)迴應,中選會審查通過李貞秀被提名的資格,還頒發了當選證書,所以不具名官員是指控中選會瀆職嗎?另內政部長劉世芳用「頭七都已經過了」來羞辱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非常惡劣,必須正式道歉。
《自由時報》11日引述匿名官員說法報導,依照《兩岸條例》第9-1條規定,只能選擇單一身分,不能擁有中國戶籍,但李貞秀直到登記完成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後,都還擁有中國戶籍,所以中選會當初讓她登記完成,其實有嚴重瑕疵;該官員也說,李貞秀是「老中配」,未依法放棄中國戶籍,直到去年政府開始專案清查,纔回去申請放棄戶籍。
對此,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11日在民衆黨立法院黨團記者會上表示,這是哪一位不具名的官員所表達?這不具名官員是不是能夠正式站出說明自己的論點?李貞秀是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居住超過30年以上,在不分區競選過程,依中選會規定辦理登記,目前也已取得中選會頒發的當選證書,也在立法院宣誓就職,一切依照合法的規定,這樣立法委員資格的認定,他認爲毋庸置疑。
陳清龍說,賴清德口口聲聲說包容中配,但卻對李貞秀做政治操弄,他建議行政院、內政部,是不是這個案子到此爲止,讓民衆黨的立法委員可以在立法院問政、確實監督施政。
陳智菡則補充,想要了解一下,這個根據報導的不具名的官員到底是誰?因爲這不具名的官員事實上在說,中選會過去審查李貞秀被提名的資格,且已經通過並提名,還頒發了當選證書,所以這位不具名官員是指控中選會瀆職嗎?第二、劉世芳真的非常惡劣,昨天專訪時竟然用「頭七都已經過了」沒有遞送放棄文件,這樣子惡劣的說法來羞辱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
陳智菡還說,甚至劉世芳自己羞辱自己,過去幾天當中不斷派內政部的一些聯絡人來送一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件,這不但是在羞辱她自己,而且還變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小弟,所以民衆黨團要求劉世芳必須爲自己錯誤的言論、惡質的言論正式的道歉。
陳智菡表示,請問劉世芳,如果按照妳的邏輯跟說法,這些入籍臺灣已經超過10年的中華民國的國民、這些陸配,等於是外國人嗎?請回答這個問題,否則的話你們所有的邏輯都是錯誤的、邏輯死亡,而且讓臺灣的法治都崩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