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煮花生豆腐遭捲入攪拌器 雙腳騰空燙傷、截指老闆被判刑
屏東縣內埔鄉知名花生豆腐店發生職安事件,王姓女員工製作花生豆腐,用筷子刮取鍋爐邊豆腐渣,因鍋爐中央攪拌器周圍未設置護罩或圍欄,穿的衣服太寬鬆,遭攪拌器裝械握把勾住,王女衣服遭捲入攪拌器,王女雙腳騰空,臉部軀幹與四肢遭滾燙花生豆腐液體燙傷、右手遭截指。王女提告老闆,屏東地院審理後判老闆鍾男犯過失致重傷害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花生豆腐店員工王女2023年12月30日上午10時許,烹煮花生豆腐時以筷子刮取鍋爐邊豆腐渣,因鍋爐中央攪拌器周圍未設護罩或圍欄,其所穿着寬鬆衣物遭攪拌器裝卸握把勾住;復因攪拌器沒有設置緊急停止裝置,無法用自動或手動的方式停止攪拌器運轉,導致王女的衣物瞬間遭捲入攪拌器內。
王女頓時雙腳騰空、面部及腹部朝下的姿勢懸吊在鍋爐正上方,遭下方滾燙花生豆腐液燙傷,臉部軀幹及四肢2至3度燙傷,約佔體表面積24%、造成血胸、右上肢神經損傷。2024年1月,王女右手的第2到第5指部分截肢,右手功能喪失6成到8成的重傷害。
王女提告老闆,法院審理後,鍾姓老闆應注意對店內員工進行適當的教育訓練或提供工作服,並設置防護措施及具有明顯標誌的緊急制動裝置,疏未注意,導致王女受到重傷害,實屬不該,考量犯後坦承犯行,雖然尚未與王女達成和解,惟迄今支付81萬元相關費用,犯後態度尚可,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近年職災受傷死亡人數不斷攀升,勞動部加強宣導。 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