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臺中12警配合鑽漏洞!「車牌吊銷變吊扣」圖利逾4400萬
▲臺中市警局爆出12名員警圖利車輛代辦業者遭起訴。(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警局爆出圖利案件,許姓巡佐等各分局12名員警,受到總計17名代辦業者委託,要求協助將已經被吊扣車輛,車主再駕駛無牌車上路,進而遭到「吊銷」,車牌無法吊扣後,業者就能再重新領牌上路。檢方查出,該12名員警雖未收賄,但圖利金額合計至少4400萬,依圖利罪、僞造文書起訴。
檢廉查,第三警分局許姓巡佐、交大李姓小隊長以及第四、東勢、太平、霧峰、大甲警分局各分局員警,總計12員,無犯意聯絡也無上下共犯關係。但均受到廖姓等17名代辦業者請託,協助開立不實交通違規舉發單。
該羣業者,因有車主超速或其他情況,車輛遭到「吊扣」牌照,竟爲了鑽漏洞,將無牌車駕駛上路,再由警方制單裁罰「吊銷」牌照。因牌照遭吊銷,無從吊扣,代辦業者就能協助驗車後,重新申請牌照立即上路。
許姓等12名員警協助此情,自2020年到2022年間,總計有154名車主陸續經由此方法獲得不法利益。檢方統計,若以租車每日爲2300元換算,12名員警圖利金額都是甚高,合計超過4400萬元。
中檢說,其中11名員警,繫念於警友會成員情誼,又或是親友請託之舊時代思維導致罹刑章,惡性非重大,建請減輕其刑或是給予緩刑,其中2員因主動自首配合追查,請求給予免刑。
但其中一名林姓員警否認犯行,檢方認爲他利用員警身分圖利他人,使國家機器公平執法運作產生鏽蝕效應;廖姓代辦業者僅承認爲僞造文書,未能瞭解自身錯誤行爲,建請法院處2人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