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國會助理費修法三讀通過! 平均每位助理加5千

▲立法院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30日)舉行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處理攸關國會助理費加薪以及定義明確化的「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條文明訂助理增加多項加給,例如資深加給、專業加給、實施健康檢查及文康活動費用等。經過綠營車輪戰冗長髮言後,最終三讀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助理工資納入立法委員補助費用,並按每一立法委員每年歲費五倍爲總額。換言之,今年各委員公費助理費每月預算數額爲47萬2760元,若依照修法草案5倍計算爲54萬7600元,以公費助理14人計算,平均每位助理可多加薪約5千多元。

另三讀條文也明訂增加多項加給,例如資深加給、專業加給、實施健康檢查及文康活動費用等。

針對綠營堅稱此項修法仍是要爲深陷詐領助理費爭議的相關立委解套,提案人、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強調,很多人說是爲了除罪,但是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印《一百十五年度總預算編制作業手冊》中,就已明確定義民意代表依法聘用之助理人員待遇系屬補助性質。

牛煦庭也說,當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行政院版本內也提到,各議會得編列議員助理補助費。牛煦庭直言,政院也使用也把助理薪資定義爲補助費,難道也帶頭幫議員除罪嗎?這個民代支給條例上路,還是有議員因詐領助理費被調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