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剛延長羈押禁見 臺積電竊密案2內鬼工程師交保科技監控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臺積電3內鬼工程失竊密案,日前剛裁定在押3名工程師均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將在看守所過年,但其中2名涉案工程師吳秉駿與戈一平聲請交保,願各提供300萬元與200萬元保證金,法官今(5日)提訊2人調查後,裁定吳男交保300萬元、戈男交保200萬元,均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並須接受科技監控防逃。

據悉,吳秉駿與戈一平獲准交保期間,均須佩戴電子腳環、持用法院配發的個案手機定時自拍上傳科控中心報到,並須交出個人所有護照。至於主嫌工程師陳力銘,與後來追加起訴的幫手工程師陳韋傑,目前仍在押,今未一併處理是否交保。

本案源於陳力銘從臺積電離職後,涉透過仍在職同事吳秉駿、戈一平,竊取臺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等營業機密,帶槍投靠臺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3人去年(2025年)8月底被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起訴涉犯《國安法》等罪嫌,檢方求處陳男14年徒刑、吳男9年、戈男7年。

臺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被列爲《國安法》所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涉嫌竊取、侵佔、擅自重製或泄漏,法定可判刑5年以上、12年以下,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去年12月2日,智財分署第1波追加起訴東京威力涉犯《國安法》與《營業秘密法》共4罪嫌,分別求處罰金新臺幣4000萬元、800萬元、4000萬元、4000萬元,並請定應執行罰金1.2億元,這是法人被起訴涉犯《國安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首例。

期間智財分署低調指揮新竹市調查站,再查獲臺積電工程師陳韋傑,涉充當陳力銘竊密幫手,去年11月10日搜索約談,訊後聲押見獲准,今年(2026年)1月8日第2波追加陳韋傑涉犯《國安法》,並以他未完全認罪、態度欠佳爲由,求刑8年8月,同日移審智財商業法院裁定繼續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