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再犯不再只是罰!嘉義分署結合戒治資源 從源頭降低風險
▲▼ 結合行政執行與專業戒治資源,嘉義分署協助義務人戒除酒癮、防杜酒駕再犯 。(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爲保障用路人安全、落實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針對酒駕裁處罰鍰案件,均依法積極、迅速執行。近期更配合行政執行署推動「酒癮治療協助」政策,結合衛生福利部委託馬偕紀念醫院成立的「臺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轉介管道,協助有酒癮困擾的義務人接受專業戒治,從源頭降低酒駕再犯風險。
嘉義分署指出,雲林縣水林鄉 50 歲蔡姓義務人,於 110 年及 111 年間,因無照駕駛且酒精濃度超標,10 年內第 3 度遭查獲酒駕,經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裁處罰鍰合計新臺幣 90 萬元,並移送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實地訪查發現,蔡男無固定工作、生活環境不佳,且長期無法控制飲酒行爲,對酒駕違規深感後悔。
執行書記官在深入瞭解其生活與飲酒狀況後,耐心溝通並給予關懷,協助蔡男正視酒癮問題,最終同意接受酒癮治療轉介,藉助專業醫療資源,期望徹底杜絕酒駕行爲,達成預防再犯目標。
嘉義分署強調,酒駕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難以挽回的傷害,單靠裁罰與強制執行往往僅能治標。未來將持續推動行政執行與醫療戒治並行的模式,協助義務人走出酒癮困境,降低酒駕再犯風險,並呼籲民衆,年終春節聚餐頻繁,切勿酒後駕車,以免釀成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