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隻追錢!喝提神飲料騎車拒酒測遭罰18萬 士林分署轉介戒酒
▲北市程姓男子喝保健飲料騎車被抓酒駕,士林分署柔性執法助戒酒癮。(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爲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除依法執行酒駕罰鍰外,也同步推動酒癮治療協助。北市1名程姓男子因飲用含酒精提神飲料騎車拒酒測,遭罰18萬元並移送執行,士林分署在處理分期繳款時主動關懷,轉介戒酒資源,盼降低再犯風險、守護行車安全。
程姓男子於2025年6月間,因工作需要飲用含酒精成分的提神飲品,隨後騎乘機車行經北市北投區關渡裡時,遭警方攔檢。警方實施酒測時,程男拒絕配合,案件經移送裁處後,由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新臺幣18萬元。
該案於2025年底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分署於2026年1月依法扣押程男銀行存款帳戶後,程男隨即到分署洽辦分期繳納罰鍰事宜。承辦書記官在處理案件過程中,進一步瞭解程男生活與飲用習慣,發現其長期以含酒精飲品提神,已有酒癮風險。
士林分署表示,承辦人員秉持柔性執法與關懷精神,除依法辦理罰鍰執行程序外,也主動提供酒癮治療相關資訊,並協助轉介專業戒治資源,希望能協助當事人從根本改善飲酒行爲,降低未來再犯酒駕的可能性。
士林分署強調,酒駕案件除依法執行外,更重要的是預防再犯。未來將持續結合酒癮防治資源,向滯欠酒駕罰鍰的義務人及其家屬,提供臺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等單位的衛教資訊與治療轉介,透過執法與輔導並行,攜手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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