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掉這兩個!下令槍殺2警判死15年未槍決 最老死囚王信福想再審被駁回
死囚王信福現年74歲,是目前35名死刑犯中年紀最長者,他被控槍殺2名警察再逃亡大陸十多年後返臺,最終判死刑定讞,至今15年未執行。王信福以槍枝鑑定、測謊、證人供述矛盾等理由聲請再審,最高法院裁定駁回確定。
王信福委由律師聲請再審,主張監察院委請測謊專家重新判讀他的測謊圖譜,認爲他所言無不實,且扣案兇槍爲右輪手槍,但送指紋鑑定的竟變爲左輪手槍,這是死刑確定判決未曾發現的錯誤。
另,王信福律師也認爲,確定判決認爲當時也在場的地方角頭李慶臨僅提供兇槍,但並未審酌已槍決的槍手陳榮傑是李慶臨的小弟,二人關係密切、李是陳的最後接觸者、李接應陳行兇後脫逃、李慶臨指示丟棄兇槍、李慶臨密切掌握陳行蹤並安排逃亡。李與陳有串證事實、李投案後供述爲虛僞的,並與陳等人供述不符。
律師指出,上述理由對確定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產生合理懷疑的蓋然影響,而可以作爲再審的新事實、新證據,因此聲請再審並停止執行刑罰。
臺南高分院認爲,當初送鑑定的手槍爲同一支,只是法院送鑑定函及刑事局鑑定書上均誤載爲「左輪手槍1支」,不影響證據的同一性,且確定判決已經說明關於測謊、李慶臨等部分不採信的理由,王聲請再審是再爭執確定判決已經調查評價的證據,不具再審新事實或新證據「新規性」及「顯著性」,裁定駁回聲請。王提抗告,最高法院裁定駁回確定。
確定判決指出,王信福曾因殺人未遂與持有手槍被判刑定讞,出監後擔任哥登酒店股東,陳榮傑則是副理,平時是小弟。王信福1990年8月10日凌晨3時許,與陳榮傑等人相約至嘉義市「船長卡拉OK」飲酒作樂,王信福因不滿店東殷勤招待下班的2名警員黃鯤受、吳炳耀而未敬酒,服務人員播放點歌有誤,先後嗆警員「警察有多大,警察有什麼了不起」。
王信福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以手指指向警員說「結掉這二個」,陳榮傑就以雙手持槍朝2名警員口脣部、胸腹部各射擊一槍致死;王信福未接受審判,逃往大陸,法院1991年2月22日發佈通緝,2006年10月10日持假護照及臺胞證入境,在桃園機場遭緝獲;陳榮傑則於1992年8月20日執行槍決。
王信福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案發時他雖有在場,但沒有殺人犯意,槍枝不知道是誰的,沒有叫陳榮傑殺警察,他只在現場喝酒,並對小姐放歌錯誤略有微詞而已,沒有和警察或店老闆發生口角衝突,最高法院2011年7月27日依殺人罪判決死刑定讞。
王信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