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解聘辦法惹議!全教總怒轟教育部:帶頭摧毀親師信任

教育部今天發佈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達強烈譴責,批評相關辦法修正非常荒謬,越改越亂。(本報資料照)

教育部今天下午發佈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達強烈譴責,批評教育部不僅未能透過修法導正校園內「小案大辦」與「濫訴」歪風,反而帶頭摧毀親師生信任基石,讓基層教師陷入無止盡的法律鬥爭與行政內耗。

全教總指出,此次修法除保留《解聘辦法》全外聘調查員規定外,在《考覈辦法》增訂規定,仍保留直接派員外聘調查程序,等同暗示學校繼續以外聘核心進行一般懲處案調查。這種將「管教行爲」法律化、法庭化的做法,讓原本應投入教學的資源被大量揮霍於調查程序,徹底扭曲了教育「導正」的初衷。

針對新設置的「案件受理審查機制」,全教總批評其設計荒謬絕倫。新制要求校長邀請教師、家長代表及外部專家決定受理與否,形式上與校事會議功能嚴重疊牀架屋。 更令人噴飯的是,教育部爲杜絕「校長濫權」質疑,竟在程序中剝奪校長的表決權。這種「校長主持會議卻無權表決」的設計,形同讓校長逸脫行政責任,被制度當成「巨嬰」般供養,卻讓學校行政陷入權責不明的泥淖。這不僅是行政負擔的加劇,更是對校園治理專業的極大侮辱。

「只要不滿意老師,就提出校事調查!」全教總表示,從糾正常規被檢舉「霸凌」或「不當管教」,到成績評量被投訴「教學不力」,甚至出現有心人士從南到北針對網路影像進行大量濫訴,教育部對此類明顯惡意的濫訴毫無防堵機制,修法後反而更鼓勵「以投訴取代溝通」。教師在長達半年以上的調查中面對心理折磨,即使最終清白,也已名譽受損、精疲力竭。這種無視比例原則的制度,正集體殺害教師的專業尊嚴與教育熱忱。

全教總質疑,對比教育部官員的不當行爲處理與大專教師的評議輕放,教育部對中小學教師顯露了強烈的不信任與仇視。 全教總強調,保護學權與工作權並非對立,全教總支持處理真正的不適任教師,但堅決反對將「管教行爲」仇視爲「惡意霸凌」的暴力,過度擴張行政調查權,無視教師名譽救濟,以及刻意置入觀課措施,侵犯教師專業自主。

全教總表示,校事會議制度越改越亂,已淪爲行政空轉與撕裂親師關係的元兇,教育部應正視核心問題,廢除校事會議調查制度方爲正辦。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重新檢討《解聘辦法》缺失,建立「輔導先行」機制與「濫訴過濾」門檻,保障教師防禦權,停止對基層教師的集體霸凌。請還給校園一個專注教學、彼此信任的友善空間,別讓法律手段成爲摧毀臺灣教育的元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