殲滅灰產虛幣商3部曲!刑事局截詐團洗錢管道 目標鎖定4大社羣
▲刑事局逮捕涉案幣商並查扣疑似贓款購買車輛。(圖/記者張君豪翻攝、下同)
記者張君豪/臺北報導
《洗錢防制法》第6條規範「虛擬資產服務業(VASP)」登記新制今年11月30日正式實施,未依法完成登記的虛擬貨幣交易所、幣商,不得提供虛擬資產相關服務。刑事局偵二大隊大隊長李泱輯發現包含搏弈、洗錢、地下匯兌、詐團等灰色產業「洗錢關鍵行爲」第一步需透過幣商、虛幣交易所兌虛幣隱匿金流,偵二大隊今年先破獲配合投資詐騙詐團洗錢、全臺最大的幣想交易所,並陸續掃蕩虛擬貨幣服務門市。
承辦人員直言「正常投資虛幣民衆會去交易所,會到實體店鋪買虛幣只有詐騙被害人、或有洗錢需求的詐團」偵二大隊聚焦執法讓全臺數十家虛幣門市自行關門,金管會也據此執法標準,建立VASP法遵白名單。
目前刑事局偵二大隊正朝第三階段邁進,貫徹新修洗錢防制法規範的虛擬資產服務管理制度,掃蕩透過網路社羣平臺包含Facebook、Instagram、Threads及LINE,公然販售虛幣、接受現金換虛幣的個體幣商,刑事局透過3階段執法,希望阻斷臺灣詐團、灰色產業洗錢管道。警方從今年10月8日至29日間,會同北市信義分局、新北市三重分局等單位,在北市松山、新北深坑、三重區查獲何女(50歲)幣商集團,查獲非法幣商共11人到案,其中包括一名利用工作之餘兼差的越籍哥姓移工(38歲)。
專案小組查扣現金137.8萬新臺幣,點鈔機1臺、手機10支、汽車2部,以及泰達幣(USDT)18萬2655顆(摺合574萬元新臺幣)警方偵訊後依涉犯洗錢防制法,詐欺等罪嫌移送臺北、新北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發現,部分涉案人除非法提供虛擬貨幣買賣服務外,亦與多組詐團配合,以虛擬貨幣交易爲名,實施詐騙,常見手法包括「假線上交易平臺」、「誘導民衆購買遊戲點數折抵幣款」甚至要求被害人「設定授權託管錢包」盜取虛擬資產。
刑事局呼籲,民衆切勿違法從事虛擬貨幣買賣,亦應慎防未登記幣商及網路投資廣告,進行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前務必多方查證。如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避免落入詐騙陷阱,確保自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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