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林俊言個案評鑑不成立 沈慶京批輕放:檢察體系的集體墮落
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言在臺北地檢署期間偵辦京華城案,遭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指控不正訊問,請求個案評鑑,檢察官評鑑委會決議移請新北地檢署爲適當處分。沈慶京今發聲明表示,檢評會不敢直接決議移付懲戒,顯然是輕輕放下,令人遺憾。
沈慶京表示,檢評會決議書詳實記錄林俊言違法偵辦的事實,證實檢察官濫權與檢察體系的墮落,更直接證明偵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如何以違法手段,試圖編造政治劇本,並在違法事證確鑿後,依然獲得檢察制度的包庇與升遷。
沈慶京表示,他一生講話算話、守信用,這是他的立身之本,林俊言檢察官曾在偵訊中自承看過他的自傳「突圍」,深知誠信對他而言重於生命,然而,林正是利用這份誠信,試圖對他進行利誘與恐嚇,逼我作出違背良心的事。
沈表示,林俊言明知他一再說明柯文哲並未提出任何條件,他也從未行賄,但林俊言要的不是事實,而是符合他政治預設的劇本。
沈慶京表示,在北檢和林俊言的操作下,司法權力已淪爲摧毀經濟的重錘,鼎越開發作爲一家公開發行公司的子公司,具備獨立法人人格,即便檢方對他個人有所質疑,根據憲法上的比例原則,也不應無端扣押鼎越公司名下的京華廣場土地。
沈表示,當初扣押土地的關鍵理由是基於前董事長朱亞虎的證詞,但朱亞虎早已解任,且其涉及案情的陳述已被推翻,林俊言明知證據薄弱,卻仍執意扣押,導致銀行團因司法壓力而抽銀根,進而引發公司瀕臨解散。
沈慶京還說,提拔他的法務部長有義務向公衆說明,這份「功勞」是否建立在踐踏人權與破壞法治之上?還是執行政治任務的「酬傭」?
沈說,檢評會的決議雖證明了林俊言的行爲不當,但其輕放的態度,卻構成檢察體系的集體墮落,他要呼籲法院審慎檢視本案偵查程序的合法性,凡是透過不正訊問、排除律師、威脅利誘所得之證詞,均應不得作爲證據。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言(中)於北檢期間偵辦京華城案,遭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指控不當訊問及外泄偵訊內容等,檢評會決議移請新北檢爲適當處分。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