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深入移民署宣導反賄選 重罰賄選最高處10年刑期

嘉義地檢署宣導反賄選,觀護人張耀中向新住民及其家屬說明反賄選規範。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嘉義地檢署爲守護2026年九合一選舉的公平性,積極走入社區進行法治宣導。觀護人張耀中17日在移民署嘉義縣服務站,向新住民及其家屬說明反賄選規範。張耀中表示,政府針對賄選採取「重罰重賞」原則,買票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而檢舉賄選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金,呼籲民衆與其收賄受罰,不如勇敢檢舉賺獎金。

張耀中在現場列舉多種賄選手法,包含傳統現金買票、招待旅遊、發放高價物資或選舉賭盤誘惑。張耀中說明,不論是收受錢財、禮品或參加免費餐會,只要對方要求投票給特定對象或不投票,都涉及賄選。法律後果方面,買票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賣票者則觸犯刑法受賄罪,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

針對檢舉獎金部分,張耀中解釋獎金髮放採「起訴即領、判決確定領全額」原則,且對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若涉及縣市長候選人檢舉獎金最高500萬元、縣市議員200萬元、鄉鎮市長及村裡長或樁腳則爲50萬元。

嘉義地檢署表示,新住民是臺灣社會重要力量,透過教育宣導能紮根民主觀念,讓大衆瞭解檢舉賄選是保護家園的行爲,共同選出賢能之士。

嘉義地檢署向新住民宣導反賄選。圖/嘉義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