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爭議…菸商若稱「加熱菸尼古丁無法檢測」 專家:這是自打嘴巴

臺灣拒菸聯盟專家認爲,煙商若自稱「加熱煙尼古丁無法檢測」,這說法是自打嘴巴。本報資料照片

加熱煙於本月17日上市一天就下架,原因是包裝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依衛福部國健署公告,加熱煙的尼古丁含量比照傳統紙菸,每支菸草柱含量以1毫克爲限。臺灣拒菸聯盟表示,若煙商以加熱煙包裝未標示尼古丁含量,提出是因爲「加熱煙尼古丁無法檢測」的說法,這就表示當初送審資料不實,說法是自打嘴巴。

臺灣拒菸聯盟專家、高雄榮總戒菸治療管理中心主任薛光傑表示,加熱煙就是煙品,是以濃縮小體積形式存在的紙菸。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通過覈准上市販售的加熱煙比照紙菸,禁止任何形式的廣告,煙品容器需印製健康警示圖文、尼古丁含量,並應依照展示陳列等規定辦理。

加熱煙與傳統紙菸一樣都含尼古丁會釋出有害物質!薛光傑強調,加熱煙含有尼古丁、焦油、甲醛、乙醛等有毒及致癌物質,同樣有二手菸危害,民衆應儘早斷絕所有紙菸加熱煙的使用。另外,加熱煙減害並不等於無害,且容易造成「雙重使用者」,同時吸食加熱煙及紙菸,增加健康風險。

臺灣拒菸聯盟專家、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全峰指出,憲法法庭明白揭示,煙品必須標示尼古丁的資訊。憲法法庭於釋字585號解釋,煙品標示尼古丁等必要資訊,符合商業誠實信用與透明性原則,對公共健康有重大公益,具正當性。

另「煙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7條第1項明定,尼古丁含量檢測方法除依國家標準外,也可「依國內外通用之方法爲之」。吳全峰說,考量美國、歐盟、加拿大等國均有加熱煙尼古丁含量檢測方法,如ISO10315,因此,並不存在煙商主張「無檢測方法」一說。

而加熱煙上市需通過健康影響評估,煙商送審資料包括尼古丁含量與檢驗方法,若煙商現在主張無檢測方法,即表示當初送審的資料不實,衛福部允許上市的決定應立即撤銷。反之,煙商主張當初送審的資料是真實的,但上市後卻刻意不標示,即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理應下架。

吳全峰指出,加熱煙的尼古丁含量與檢驗方法都是煙商提供,煙商自不能否認是依通用方法,至少是煙商認可的方法進行檢測,故不存在「無法檢測」情形。他強調,煙商主張加熱煙的尼古丁無檢測方法、無法標示含量,從可說是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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