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務員用「普發1萬現金遭冒領」話術詐320萬 檢警逮4人起訴

徐姓男子等詐欺集團趁政府普發現金1萬元行騙民衆320萬元,檢警追查後認定徐等4人涉嫌組織犯罪、詐欺、假冒公務員、洗錢等罪,近日偵結起訴。

起訴指出,徐男招募黃女、劉男、張男加入詐團擔任詐欺車手,另招募網路暱稱「沙特爾」、「AZ」、「皇帝」等身分不詳者加入詐團扮演假檢警。

該詐團2025年10月28日中午假冒郵局人員致電林姓被害人,稱其身分遭冒用請領普發現金1萬元,待林猶豫時,再由假檢警致電林姓被害人,稱其涉嫌洗錢案等,誘騙林面交320萬元,得手後將贓款放於指定地點,隱匿贓款去向。

士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偵辦,循線將徐、黃、劉、張等4人查緝到案。張坦承犯行並證實獲取5萬元報酬,但稱「不知這是詐騙」;黃坦承犯行並證實獲取5萬元報酬;劉坦承幫忙找同夥擔任車手;徐坦承幫忙招募車手而獲得1萬4000元報酬。4人皆未交代贓款流向。

檢方清查相關筆錄、監視器畫面等,認定徐等4人分別涉嫌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參與犯罪組織罪」、「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財罪」、洗錢罪等,應從重依「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財罪」論處。

張、黃犯罪所得各5萬元,徐犯罪所得1萬4000元,建請法院宣告沒收。4人詐欺損害被害人利益逾300萬元,建請法院量處徒刑3年。

士林地檢署。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