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短評】興農球場會員證賠償難解 臺積電中科設廠仍存變數
中科二期擴建,興農球場會員證如何賠償,中科和興農未談妥。圖/中科管理局提供
中科管理局爲取得擴建二期土地供臺積電設廠,原樂觀表示會在第一季交地,但今傳出中科和興農兩方對會員證的賠償差價由誰負擔,仍存重大歧見。興農訂本月20日最終表態宣告,將成爲中科購地案能否順利推動的關鍵,如果興農仍堅持僅賠14萬元,在中科無法繼續履約下,最終可能因雙方有重大爭執而訴諸法庭,臺積電先進製程設廠將生變。
中科臺中二期園區開發面積89公頃,其中,興農高爾夫球場佔地67公頃,約佔整體開發面積76.8%,是最大地主,也是中科能否順利交地給臺積電的關鍵,但如何解決球場1750張會員證的賠償,也成爲爭執所在。
中科和興農如何解決會員證賠償,雙方談了多次。中科一度請內政部解釋,認爲這屬於興農和會員間的私權關係,政府無從介入。但興農則認爲,球場自始每張會員證就僅收了14萬元的「保證金」確保會員的擊球權利,至於會員證中間如何轉手,價差並未落入興農,要他們賠償價差並不合理。
但是,中科和興農後來簽了購地合約,中科要求興農須妥善解決會員證的賠償問題,併成立賠償金的信託專戶,由中科分期支付購地款項。但約是簽了,雙方對於「妥善」二字卻有不同解讀,中科以爲妥善二字就是興農必須妥予解決,使本案不生爭議。但是,興農認爲,他們願意賠償14萬元就是妥善處理了會員應有的權益。最終,問題並未獲得解決。
本件購地案,內政部解釋會員證是會員和興農兩造的私權關係,又因其牽涉人民權益,依立委開的協調會要求,必須保障會員權益始得簽約。中科即使想賠償會員損失卻無籌碼,又必須順利讓興農願意讓地,談判上居於下風,也使得購地一波三折,始終難以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