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災助金 將修法不限設籍
謝國樑表示,基隆市災害救助金髮放辦法的確不夠彈性,將參考雙北修正。記者遊明煌/攝影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慘重災情,不少災民未設籍,容易衍生紛爭。基隆民代指,基隆現行災害救助金要求災民限設籍基隆,萬一發生災情時,恐無法讓災民得到幫助。市長謝國樑說,花蓮經驗基隆感同身受,將修法比照雙北更具彈性。
「基隆市天然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條文規定,災前未設籍基隆且未居住於受災損毀住屋者,不予發給。「新北市天然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適用對象爲中華民國國民,以及國民的配偶爲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已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並共同生活者。
市議員張之豪昨質詢指出,基隆災害救助金辦法規定,只限制發給設籍基隆的民衆,依花蓮經驗,有些災民並未設籍,後續補助易衍生紛爭。基隆萬一有災情時,若有民衆實際受災,因戶籍不在基隆,就無法獲得害救助金補助,將出現不公平。
張之豪說,新北市的相關規定,在認定上具有更高彈性,不限制戶籍必須設在新北市,受災戶不是中華民國國籍,也一樣可取得災害救助金,基隆應參考新北作法。
謝國樑表示,基隆市災害救助金髮放辦法的確不夠彈性,將檢討基隆的補助規範,已指示社會處參考雙北的補助機制,年底前修法送市政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