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災害救助金限設籍 謝國樑:花蓮經驗將修法比照雙北具彈性

謝國樑表示,基隆市災害救助金髮放辦法的確不夠彈性,將參考雙北修正。記者遊明煌/攝影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慘重災情,不少未設籍,基隆市議員今天指出,基隆現行災害救助金要求災民限設籍基隆市,萬一發生災情時,恐無法讓災民得到幫助。市長謝國樑說,花蓮經驗基隆感同身受,將修法比照雙北更具彈性。

目前「基隆市天然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條文規定,災前未設籍基隆市且未居住於受災損毀住屋者,不予發給。「新北市天然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適用對象爲中華民國國民,以及國民之配偶爲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已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並共同生活者。

市議員張之豪今天在議會總質詢時指出,基隆災害救助金辦法中規定,只限制發給設籍基隆的民衆,但依花蓮的經驗,有的災民並未設籍,基隆萬一有災情時,若有民衆實際受災,因戶籍不在基隆,就無法獲得害救助金補助,此舉將造成實際受災的民衆卻無法申領,會出現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張之豪說,新北市的相關規定,在認定上就具彈力許多,非僅不限制戶籍必須設在新北市,受災戶不是中華民國國籍,也一樣可以取得災害救助金,基隆應該參考新北作法。

謝國樑表示,基隆市災害救助金髮放辦法的確不夠彈性,在這次協助花蓮災情時,也檢討基隆市的需求補助,自己也有同感,已請社會處參考雙北比較彈性的補助機制,年底前修法送市務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