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臺北總部議價完成 權利金122億元、最快2月11日簽約

輝達臺灣總部T17、T18土地現址。 聯合報系資料照

備受關注的輝達(NVIDIA)臺北總部設置進度再有新進展。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6日表示,北市府已於今日中午與輝達美國總公司完成議價程序,雙方達成共識,將以T17、T18兩筆基地「各一案」方式辦理,權利金總額定爲新臺幣122億元。若行政程序順利,最快可於2月11日完成簽約,最遲也將在2月13日、農曆年前完成。

李四川指出,本案議價已完成,但仍須待輝達總公司依其內部合約程序呈報。至於權利金金額,先前已於議會說明,原本新光人壽解約後,輝達概括承受金額初估在125億元以下,此次拍板的122億元已涵蓋相關費用,條件已確定。

他進一步說明,原先概估的概括承受金額約14億元,其中包含約1.6億元營業稅;經與中央溝通釐清後,該筆營業稅可獲退還,輝達實際概括承受金額約爲12億餘元,並已納入此次122億元的整體權利金安排中。

在建築規劃與建照進度方面,李四川表示,輝達已委託臺灣在地建築師進行設計規劃,據他了解,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對本案高度重視,親自參與設計意見討論,並曾對外表示,該案在設計創意與美感上,將超越美國總部。

李四川指出,待合約完成簽署後,輝達即可啓動建照申請程序。雖然正式核發建照前仍須通過都市設計審查,但市府將尊重輝達對工程節奏的規劃,包括是否先行申請地下開挖及連續壁工程,以加速整體進度,目前目標設定於今年6月以前正式開工。

他也強調,本案系由輝達美國總公司與其子公司對接辦理,後續無論採取何種簽約或儀式方式,市府都將全力配合,確保案件順利推進。

至於外界關切是否涉及「第二總部」規劃,李四川表示,目前T17、T18基地僅規劃作爲「第一總部」使用,未來是否擴展,仍有待後續發展再行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