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憶股分派股利延遲重訊 證交所開罰3萬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針對弘憶股(3312)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董事會決議分配股利延遲重訊,處以新臺幣3萬元違約金。路透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針對弘憶股(3312)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董事會決議分配股利延遲重訊,處以新臺幣3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弘憶公司2026年3月9日董事會決議分派股利一案,經查符合「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4款情事,惟弘憶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臺幣3萬元,並函知弘憶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