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再運轉計畫今送核安會 臺電揭再發電時機
核三廠再運轉計劃27日送核安會,臺電表示,自主安全檢查審覈通過拿到運轉執照後才具運轉資格。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臺電核三再運轉計劃今日送至核安會審查,臺電表示,再運轉計劃送審是依法辦法相關程序,再運轉計劃經核安會審查通過也不能立刻運轉發電,後續尚需完成自主安全檢查,通過核安會審查並換髮運轉執照,才能啓動發電。
臺電表示,核三再運轉計劃已獲經濟部覈覆同意提送核安會,27日依「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覈辦法」第16-1條規定正式提交核安會審查,內涵包括五大部分:機組現況與計劃排程、人力配置及訓練、設施再運轉工項及定期維護、運轉期間規範之規劃、品質查證及稽查計劃。
臺電強調,再運轉計劃是針對核電廠執照屆期後重新運轉所需的整備作業,後續仍需進行自主安全檢查,自主安檢約需18至24個月,完成後也須提送自主安檢報告至核安會審查,且審查所需時間由核安會決定,獲審查通過並同意換髮運轉執照後,才具備運轉資格。
臺電目前正在進行自主安檢,臺電強調,將持續堅守「核安第一」前提依法嚴謹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