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不住想要你!巨獸博士對話太辣 正宮抓包老公小三甜傳裸照
▲人妻赴美團聚卻抓包外遇,翻手機見「鹹溼對話」法院判小三連帶賠。(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手機密碼一解鎖就出事!一名人妻發現丈夫竟與小三互傳裸照、露骨情慾對話,還互稱「主人」及「老闆」,甚至甜喊「超愛我的巨獸博士」,讓她情緒崩潰。人妻事後提離婚訴訟並求償150萬元。士院認定2人互動已逾越一般交往界線,構成共同侵害配偶身分法益,判丈夫與第三者連帶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人妻與丈夫於2013年9月7日結婚,婚後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丈夫於2021年11月26日因工作赴美生活,人妻則於2022年7月6日偕同3名子女前往美國共同生活。
未料人妻於2022年10月14日無意間發現丈夫手機LINE對話內容,驚見丈夫自2022年4月起與女子密切聯絡,對話除互傳裸照、曖昧言語外,還充斥大量情慾對話。人妻得知後難以接受,於同年10月29日帶着子女返臺,並對丈夫提起離婚訴訟。雙方最終於2024年12月20日經法院和解離婚,並於同月27日完成登記。
人妻主張,第三者明知丈夫爲有配偶之人,仍長期以LINE互傳裸照、情慾對話,甚至進行語音通話,互動內容早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顯系故意破壞其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侵害其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人妻表示,她發現內容後精神崩潰,家庭因此破碎,3名年幼子女也面臨父母離異,如今由她獨自照顧,精神痛苦巨大,因此依民法侵權行爲規定,請求丈夫與第三者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50萬元。
丈夫則抗辯,妻子趁其熟睡時錄影取得LINE對話內容,侵害其隱私權甚鉅,且擷取畫面過多,不符比例原則,應認無證據能力,不得作爲證據使用。丈夫並否認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強調對話期間自己人在美國、對方在臺灣,雙方相隔兩地並無身體接觸,對話僅爲情緒支持,並無侵害配偶權意圖;另主張夫妻婚姻本就淡薄,離婚原因與本案無關,即便需負責,原告請求金額亦屬過高。小三則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指出,民事訴訟法對證據能力並無明文排除規定,涉及隱私權取得之證據是否可採,仍應衡量誠信原則、比例原則及發現真實的必要性。法官認爲原告系偶然發現後錄影存證,非長期監控或以不當手段取得,且婚內不忠行爲具高度隱密性,相關對話具重要性,因此認定該LINE內容具有證據能力。
法官檢視對話內容後指出,丈夫與第三者互傳裸照、私密照片,並以「主人」、「老闆」等稱呼互撩,對話中甚至出現「超愛我的巨獸博士」等調情語句,內容亦有高度性暗示字句與語音通話互動,已超越一般朋友社交往來程度,足以動搖婚姻忠誠義務,並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構成共同侵害配偶身分法益。
法院審酌三方身分、經濟狀況與侵害程度後認爲,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且育有3名子女,仍進行逾越一般交往界線之互動,嚴重干擾婚姻生活,造成原告精神痛苦重大,酌定精神慰撫金以50萬元爲適當,超過部分則屬過高,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