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太吵!1家4口被丟包「風向檢討家長」 醫嘆:原來是不能丟錯人

▲示意圖。(圖/記者鄺鬱庭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頂大雙學位畢業22歲溫姓男子日前遭多元計程車駕駛「丟包」在臺64線,被4輛車輾斃身亡;後續又有一名媽咪控訴,因爲孩子太吵,一家四口被丟包在路邊。對此,婦產科名醫蘇怡寧表示,同樣都是丟包,但輿論風向卻不同,他質疑爲何成人被同情、孩子卻被責怪?「原來臺灣不是不能丟包,是不能丟錯人?」

蘇怡寧醫生在臉書發文,年輕男子在快速道路上被要求下車,最後遭後車撞擊身亡,司機主張乘客酒醉失控、干擾駕駛,即便真相仍在調查,輿論幾乎一致認爲「無論多失序,都不能把人丟在高風險路段」。另一案則是五歲孩子在接駁車上哭鬧踢椅,全家在交流道口被要求下車,司機同樣以乘客行爲影響行車安全爲由。

兩起丟包成對照 輿論反應大不同

不過這次輿論卻出現分裂,蘇怡寧醫師指出,除質疑司機外,也出現大量轉向檢討家長的聲音,不會教就不要生、吵到別人剛好而已,甚至合理化被丟包也是自找的,「這種轉向,本身就值得警惕。」

蘇怡寧醫師進一步指出,如果行車安全真是最高原則,就不該因乘客的年齡或觀感而改變適用標準,「那就不是安全,而是情緒性的選擇性執法」。

酒醉失控的成年人即使胡言亂語、嘔吐、造成駕駛壓力,也不構成把人丟在快速道路的正當理由,因爲這樣的行爲屬於遺棄,且會出人命。蘇怡寧表示,當對象換成孩子時,「同一套邏輯卻突然失效」,孩子哭鬧、踢椅被視爲不可原諒的干擾,甚至被用來合理化「把整個家庭請下車」。

同喊行車安全 適用標準被質疑

很多人都說「不會教就不要帶出來」,但他認爲,這句話就如同要求重感冒的人不準咳嗽一樣,五歲孩子負責衝動控制與情緒調節的系統尚未成熟,要求在高壓與陌生環境下展現成人等級自律,「不是教育,而是對生物發育的無視。」

最後他直言,若社會能理解酒醉成人的失控,卻無法包容孩子哭鬧,甚至替丟包孩子找到道德理由,就必須誠實承認「並不是真的在意安全」,而是在選擇哪些人值得被接住、哪些人可以被丟下,「而這種選擇,比丟包本身更冷酷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