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列女檢察官陳舒怡是「臺獨打手」 律師公會:其心可議

臺灣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陸國臺辦將臺灣高檢署女檢察官陳舒怡列「臺獨打手幫兇」,聲稱要終身追責;臺北律師公會今發聲明表示,國臺辦無權干預我國司法主權,意圖以域外政治宣示對我國司法從業人員施加寒蟬效應,其心可議。

臺北律師公會表示,檢察官代表國家行使犯罪偵查、訴追與執行等職權,職務行使依法享有憲法所保障的外部獨立性。

臺北律師公會說,臺灣社會歷經長期自由化與民主轉型,透過民衆個案評鑑制度、檢察官輪調製度、主任檢察官票選制度,以及檢察長評鑑等多項制度性改革,已根本性改變威權時期檢察體系的結構因素,確保檢察官得以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政治或其他外力之不當干預。

聲明表示,我國刑事司法制度,是以檢察官的檢察權、律師的辯護權及法院的審判權各自獨立行使職權,並相互制衡爲核心架構,此制度設計,不僅是人權保障之基石,更是維繫司法公正與法治國原則的核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