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署下修導遊職前訓練時數 明年6月1日上路
爲吸引更多人投入導遊行列,並符合產業實務需求,交通部觀光署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調整導遊人員職前訓練課程及總時數。聯合報系資料照
近年報考導遊人數約5000至6000人,爲吸引更多人投入導遊行列,並符合產業實務需求,交通部觀光署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除減少職前訓練時數爲80節課、取得執照3年未執業者換領有效執照,職前訓練時數下修爲40節,另也整並重復內容、增加戶外實作課程,明年6月1日正式上路。
要帶旅客遊臺灣,需通過導遊人員評量測驗,並完成職前訓練,才能取得導遊執業證照。根據觀光署統計,全臺目前共有5萬1102人次通過導遊測驗中甄訓,4萬8629人次領有導遊執照;其中,領有華語導遊執照有3萬6128人、英語7987人、日語4295人、韓語630人、越南語209人。
爲讓現行導遊人員選才、育才機制更符合市場導向,彈性因應旅遊市場快速變遷趨勢滾動調整,併兼顧觀光旅遊產業界實務需求,進而提升導遊人員專業職能水準、培育人才目的,經廣納產、官、學各界意見,觀光署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調整導遊人員職前訓練節次等相關作業事項。
觀光署說明,此次修正內容包含調整導遊人員職前訓練課程及總時數,原爲98節課、每節課50分鐘,修法改爲80節課,每節課維持50分鐘。
取得執業證3年內未執業者,需重新參加職前訓練才能換領有效執業證,重行訓練節次原爲49節課、每節課50分鐘,將修法改爲40節課,每節課維持50分鐘。
觀光署進一步指出,現行訓練課程部分內容重複,或與實務工作關聯性較低,已不符現今導遊職能需求,因此也會整並重復課程、刪減過時內容,並增加戶外實作課程比例,提升訓練效率與實務導向,培育符合產業需求的專業人力。
觀光署表示,修法草案經預告等法定程序後,近日正式公佈,導遊人員評量測驗多在3月舉行,並於5、6月放榜,新制將於明年6月1日上路,以銜接訓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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