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大逆轉改判刑6個月 民進黨:尊重司法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捲入詐領助理費風波,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目前停職中。案件上訴到第二審後,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二審結果,意外出現大逆轉,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但貪污部分無罪。對此,民進黨迴應,尊重司法。
北檢先前在上訴時指出,「低薪高報」與「虛報加班費」本質相同,原審未將多數虛報加班費納入量刑與沒收範圍,恐有罪刑不相當情形;被告等人則同樣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全案交由高院二審。
二審期間,高等法院的受命法官郭豫珍,雖一度以本案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但遭不受理,但她仍採取速審速結態度。對此,檢方認爲高虹安犯後毫無悔意,建請高院從重量刑。但二審判決今出爐,結果大逆轉,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高6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部分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