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問遭割頸學生家屬「願接受兇手孝順嗎」 輿論炸鍋

死者家屬聽聞判決後,情緒失控悲吼「給他們機會,誰給我們機會」,崩潰哭着出法庭。(杜宜諳攝)

新北市2023年國中生割頸案23日二審判決出爐,涉案少年、少女被加重刑期爲12年和11年。被害人家屬發聲明痛批,法官一心只想讓加害人有改過自新機會,之前還有一位法官竟說「讓兇手來孝順我們」,根本是「睜眼說瞎話」。輿論痛批法官只會唱高調,太沒同理心。

粉專「政客爽」23也發文質疑,同樣的事情,若發生在法官身上,不知道他們會不會也希望加害者來孝順他們?從賴政府的大法官稱「死刑必須合議庭一致決」開始,整個中華民國司法變成袒護壞人、欺負受害者。這種人至今都沒有悔意,法官竟然還說判12年是因爲「基於促進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的事由」,請問已經往生的受害人,他還能再健全的自我成長嗎?他還能繼續活在社會上嗎?

藝人鬱方也發文談及此案,提到身爲加害者少年、少女到現在依然毫無悔意,態度吊兒郎當,她直呼不可思議。甚至法官向男學生的爸爸詢問:「願意接受加害者的孝順嗎?」讓鬱方傻眼痛批:「我真的不懂這是什麼邏輯?如果是你你會接受嗎?拜託有點同理心好嗎!」

網友表示「臺灣司法是笑話」、「司法讓普羅大衆瞧不起不是沒原因,除了會唱高調,我想不出來這羣人有什麼用」、「只着重於加害人的未來,所以纔沒考慮被害人(家屬)有沒有未來?」、「是瞎了都沒有看到那兩個犯後什麼態度嗎?是請他們來孝順還是請他們來弒親?」

受害學生家長楊爸爸、楊媽媽金髮表8點聲明表示,由於非常恐懼加害人假釋出獄後對他們報復,因此要發表「絕望中的不自殺聲明!」突顯整個制度讓被害家屬和證人每天活在恐懼中,加害者卻受到司法保護。法官一心只想讓加害人有改過自新機會,之前還有一位法官竟說「讓兇手來孝順我們」,根本是「睜眼說瞎話」。

聲明認爲「刑事寬容、民事卸責,對我們是雙重傷害」,目前民事方面判賠938萬元,但對方沒財產,無法強制執行,只是一張債權憑證而已,而刑事部分對加害者寬容,制度似乎告訴被害家屬:「你們只能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