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柯有罪「留一手」?網揭陰謀論:賴未來的判決書

民衆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一審被重判17年、褫奪公權6年。(資料照)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但被輿論質疑不符合比例原則,引發羣衆29日集結凱道抗議司法不公,要幫柯討個公道。有網友指出,法官在判決書中特地提及總統賴清德在臺南市長任內的「南紡案」,與將柯定罪的罪狀完全符合,疑「留了一手」。

有網友在PTT發文〈法官留一手?判決書暗指賴清德貪污〉,他提到:柯文哲律師團在開庭時提到很多「給予容積獎勵的相關案例」,像是亞灣案、中西區案、南港輪胎案等,但法官在判決書上僅提及「如臺南紡織細部計劃案等」,其實如果看前後文,法官根本不用寫南紡案,這句話略過根本沒差,那法官爲何要寫?「這是給賴清德再清楚不過的警告!」要先知道,南紡案發建照當時市長是賴清德、副市長是林欽榮,法官在判決書中,將柯文哲定罪的各種罪狀,南紡案通通符合!

該網友指出,首先「上開都市計劃法第24條並無任何可以給付容積獎勵之標準」,南紡案也是用都市計劃法第24條,完全符合;再來「計劃範圍僅單一土地所有權人...依法律保留原則,當不得自行訂定僅個案適用之容積獎勵」,南紡案也是單一所有權人,完全符合;再來「本案容積獎勵不僅欠缺法令依據,且牴觸細部計劃上位法規」,南紡案獎勵上限420%,也超過上位法規,完全符合;最後「且認爲本案細部計劃明顯違反平等原則」,南紡案比京華城更扯,6年內取得建照就能拿到30%獎勵,明顯違反平等原則,完全符合!

「這已經完全符合到要不要辦而已!」該網友強調,明明可以不提,爲何法官偏要提到南紡案?這就跟黑吃黑的道理很像,因爲黑社會沒有普世的規則,所以每個人都要爲自己留一手,試想,這次法官幫了賴,未來會不會被賴出賣呢?維持恐怖平衡纔是生存法則。這份判決書絕對值得細品,它先突兀的點出「臺南紡織」,然後再一條一條述說違法理由,簡直是賴清德未來的判決書,不寒而慄!

PTT鄉民表示「輪替後辦他啊」、「所以DPP下臺可以看大場面嗎?想看捏」、「中分頭等着吃回力鏢」、「現在檢察官不辦你能怎樣」、「法官也知是貪污案,只是沒人敢辦」、「北檢哪來狗膽敢查?」、「法官於壓力下施展公子獻頭的暗黑兵法,還真有點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