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託法三讀 虐兒罰60萬、錄影存30天
立法院14日跨黨派通過因剴剴案而催生的《兒童托育服務法》。(陳菁徽臉書)
因2024年爆發的剴剴兒虐案催生的《兒童托育服務法》,14日終於在立法院會跨黨派三讀通過!三讀法案明定,虐童最高處60萬元罰鍰;至於「監管雲」確定至少保存30日,並加以保密。若未依規定辦理,可處負責人最高30萬罰鍰。另外,新增社區互助式、部落互助式及職場互助式托育機構。
對此,民團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也肯定表示,修法將嬰幼兒托育服務發展成爲政府責任、明定居家托育違規記點制,強化不適任人員退場機制,新增嬰幼兒生命安全緊急事件處理流程,強化危機應變能力等規定,值得肯定。但政府近日研擬開放家事幫傭的政策恐影響托育服務品質,盼政府後續政策應有一致性與整體規劃,避免政策工具互相打架。
60萬罰緩、公佈姓名
現行制度下,幼兒園已有專法規範,但託嬰中心與保母相關規定,則分散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各項行政辦法中,制度較爲零散,難以全面管理。因此推動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整合0至2歲幼兒托育與照顧體系。新法內容將以單一法制架構整合托育服務,明確規範託嬰中心及居家托育制度。
三讀條文指出,托育相關人員若對兒童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其他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等行爲,將處行爲人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佈行爲人姓名及其所屬託育機構名稱。
最重廢止營業許可
若托育機構未依規定妥善管理攝錄影音資料至少保存30日,可處負責人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令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對此,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表示,法案自去年5月28日首次排案處理,歷經8次委員會逐條審查,並於12月22日完成委員會審查送出。針對後續仍有爭議的條文,他再召集3次朝野協商,與各黨委員反覆討論,最終於今年3月27日、兒童節前取得朝野共識,完成協商交付院會,並得以在14日完成法案三讀。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強調,立法建構了更完整、安全的托育體系讓父母安心,若性侵、家暴紀錄等違規事項不得擔任托育服務人員,名單也會建立資料庫;加強監視器雲端留存保障孩子安全;納入吹哨者保護條款,勇於讓機構人員揭發兒虐事件,可使家長有更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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