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硬上還譏「隔天就上班」 法官怒批:別迷思完美被害人
惡男硬上還譏「隔天就上班」,法官怒批:別迷思完美被害人,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民事部分則須賠償精神慰撫金9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A男日前與友人在KTV歡唱時,竟趁隙將A女強行拉進入廁所,不顧對方酒醉無力反抗,強行性侵害泄慾,甚至全程持手機偷拍。案發後,A男竟厚顏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還反指A女隔天就去工作、旅遊,不像有創傷。法院審理後,痛批A男惡性重大,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民事部分則須賠償精神慰撫金90萬元。
法院判決指出,某日凌晨A男與A女及多名友人在一家知名KTV的包廂內聚會。清晨5、6時許,A女前往上廁所,A男見色起意,竟直接尾隨並在廁所門口將A女強拉入內。身型單薄的A女當時已因飲酒導致體力不支,遭壓制在洗手檯前。
縱使友人一度前來敲門詢問,A男竟惡劣地以手猛摀住A女口鼻令其無法發聲,隨後違反其意願強行性侵得逞。令人髮指的是,A男竟還一邊施暴、一邊拿着手機錄下性侵全程。
案發後,A男毫無悔意,竟主張當天是「兩情相悅」,更拿出A女社羣軟體動態作爲攻擊武器,聲稱A女隔天晚上仍照常從事傳播工作,後來還跟朋友開心地去國內旅遊,與一般「創傷後壓力症候羣(PTSD)」呈現的恐懼、焦慮症狀大相徑庭,質疑A女是爲了索討賠償才陷害他。
然而,法官在勘驗A男手機攝錄的影像時,清楚錄到A男壓低聲音恐嚇:「不要叫、不要叫、不要叫!」且畫面中明顯可見A男用左手強摀被害人A女嘴巴,鐵證如山,直接戳破其「合意」謊言。
針對A男指責A女「表現得不夠痛苦」,法官指出,性侵被害人的反應因人而異,不應將「完美被害人」的迷思加諸於受害者身上。心理諮商報告顯示,A女家庭經濟壓力沉重,必須扶養罹患憂鬱症的母親,即便身心崩潰,爲了生活仍不得不「強顏歡笑」迴歸工作。
諮商師也有觀察到,A女在陳述案情時,身體會出現凍結、僵化的「解離型防衛」,這正是遭受重大創傷後的真實反應。
法官認爲,A男已婚卻對認識友人的女性友人伸出狼爪,且手段卑劣,錄影行爲更讓受害者每日活在影像外流的恐懼中。考量雙方學經歷與經濟能力,法院認A女求償200萬元雖有據,但衡量雙方資力,因此,判決A男應賠償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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