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教保員毛畯珅犯226罪!1女童家屬求償...園長母被判連帶賠償

▲犯下多起兒童性侵猥褻案件的毛畯珅,需賠償1名被害女童60萬元。(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北市男子毛畯珅在母親開設的信義區某幼兒園內擔任教保員,他在2年間染指至少20位幼童,並持有600多部被害人的性影像,最終他遭判刑28年8月定讞,目前已經入獄執行。1名被害女童家屬起訴求償2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判決毛男與母親必須連帶賠償60萬元。可上訴。

毛男現年31歲,出身幼教世家,自己是大學社工系畢業。他2021年9月退伍後就在母親經營的幼兒園擔任教保員,別名「ADY哥哥」。但他工作不到1年、2022年7月間就出現疑似侵犯兒童的傳言,不過當時並無確實證據。直到2023年7月間,有女童向家長反映,稱毛男藉故碰觸私處,甚至伸手去摸,若遇到反抗,毛男會拿水瓶打臉壓制,逼孩子就範,還命令被害女童不能告訴別人。家長緊急報警處理。

臺北市婦幼警察隊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2023月7月間就搜索幼兒園與毛男住處,查扣大量非法影像。檢方於2023年8月間依照「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多項罪名,對毛男提起公訴。一審臺北地院審理後,將毛男判處有期徒刑28年。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毛男坦承「所有女童均有被他『摸』了」,但他否認與女童們「性交」,僅承認犯下刑度較輕的「猥褻罪」。高院二審認定他犯下226個罪名,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8月。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去年5月間駁回上訴定讞,毛男發監執行。

其中一名被害女童的父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向毛男以及毛男母親請求連帶賠償200萬元。案經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後,根據刑事有罪判決,認定毛男、母親須連帶賠償。經過計算後,判決毛男與母親必須連帶賠償女童父母各30萬元、總計須連帶賠償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