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猥褻女童...1受害者父母求償 判賠60萬元
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猥褻多名女童,最高法院已就6名女童部分,判毛28年8月徒刑定讞。民事部分,一名受害女童的父母提告求償,臺北地方法院今判決毛畯珅、其母洪珮筠應連帶賠償女童父親30萬元、女童母親30萬元,可上訴。
毛畯珅2023年被踢爆以講故事名義對多名女童性侵、猥褻,還拍下影片留存。檢方查出毛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於幼兒園內性侵、猥褻6名未滿7歲幼童,批毛身爲教育、照顧兒童的私立機構教保員,利用工作、職務機會犯案,惡性重大,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一審認爲毛畯珅家境、學識良好,且具幼兒保育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重要性,卻爲滿足自己性慾而性侵、猥褻、拍攝性影像,時間長達一年,依11個加重強制性交罪、207個加重強制猥褻罪、6個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論罪,累積總刑期1252年6月,應執行28年徒刑。
毛畯珅在二審審理時,坦承所有女童都有被他「摸」過,二審批評毛犯行惡劣,造成被害人和家長嚴重創傷,且認爲毛多犯一罪,對其他女童的犯罪事實也有些許出入,經撤銷後改判爲28年8月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除此之外,毛也被查出自2021年10月起,也在幼兒園對39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或猥褻,並拍下性影像,還利用幼兒園監視器軟體,下載幼童更衣畫面收藏,臺北地檢署去年10月22日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建請法院處以最重刑罰,案件仍在審理中。
民事部分,受害女童與家屬各自提告向毛畯珅、洪珮筠及幼兒園等求償,臺北地院今就一名被害女童的父母求償案做出判決。
女童父母提告主張,毛畯珅2021年3月起在母親洪珮筠經營的幼兒園擔任教保員,2023年6月26日至同年月30日因隔壁班老師請假,而由他擔任代理老師的工作,卻侵害女兒性自主權及身體權,導致女兒至今還在接受兒童心理諮商治療,使女兒和他們深感痛苦。
北院認爲,毛畯珅相關犯行已經刑事法院論罪科刑,認定屬實,女童因他所爲必須接受諮商治療,精神受有極大痛苦,而女童父母有保護、教養義務,基於父母、子女關係所生親情、倫理、生活扶持等法益受到不法侵害,情節重大。
另外,法院審酌洪珮筠身爲幼兒園實際負責人,並僱傭毛畯珅,毛利用執行教保員、代理教師職務期間犯罪,認爲洪女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考量一切情狀,判毛畯珅、洪珮筠應連帶賠償女童父親30萬元、母親30萬元,共計60萬元。
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猥褻,共有45名幼童受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