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持酒瓶攻擊企圖性侵 高中女裸背報警求救!判6年2月定讞

▲高中少女一早差點被惡狼性侵。(示意圖/123RF)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桃園曾姓男子在桃園中壢火車站附近大樓騎樓下,看到高中少女小施(化名)獨自坐在椅子上。曾男認爲有機可乘,持酒瓶從背後攻擊小施,壓制小施後,意圖在光天化日下性侵。小施奮力反抗,上半身衣服幾乎全遭扯掉,裸背報警求救。一審將曾男判處有期徒刑6年4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6年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曾男有多次竊盜前科,經常進出監獄,2021年6月間才獲得假釋出獄,出獄後僅能擔任臨時工,生活不穩定。而本案發生於2022年10月間,上午8點40分左右,在中壢火車站附近的商業大樓騎樓下,看到當時因爲翹課,坐在騎樓下座椅的小施。

小施穿着高中制服、揹著書包,坐在騎樓下刷手機;雖有看到曾男出現,但並未在意。不料小施起身準備離開時,突然後背遭到曾男以酒瓶猛砸。曾男隨即以手臂、雙腳夾住小施,並伸手脫小施的褲子,口中還詢問「幾歲?家人住哪裡?有沒有做過愛?」小施掙扎着想要離開,但曾男拉住她的頭髮,露出褲子口袋裡像槍的東西,跟小施說「我不想弄到這種東西,安靜一點,做一次愛就放妳離開這邊」。

小施奮力抵抗,曾男猛力拉扯,最後小施的外套、上衣幾乎全部扯掉,小施裸背狂奔,逃往附近派出所求救。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曾男,並起出一把空氣槍。曾男坦承以酒瓶攻擊小施,否認企圖性侵小施。檢方不採信,根據附近監視器畫面,對曾男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攜帶凶器強制性交未遂罪」提起公訴。

一審將曾男判處有期徒刑6年4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認爲曾男始終否認犯行,未見對自身犯行反省與悔過,亦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損害,犯後態度惡劣,因此仍判處有期徒刑6年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