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臺南裡長將公有伴唱機、按摩椅全搬回家...里民沒得用 貪汙罪起訴

臺南市柳營區黃姓里長任職迄今逾15年,但他竟自從2010年臺南縣市合併、上任當天,就將負責保管的公有財產電視機、伴唱機、冷氣機搬回家中私用,還用殯葬回饋金購買高級按摩椅,同樣送到家中給自己跟家人用,而不給里民用,臺南地檢署將黃依貪污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黃姓里長自2010年12月25日起擔任臺南市柳營區的里長,結果黃竟在當天就將前村長移交給里長保管的電視機、揚聲器、伴唱機、擴音機、麥克風、點歌櫃、光碟機、分離式冷(暖)氣機等公有財產(價值估計爲99287元),搬到自己柳營區住傢俬用。

黃食髓知味,2016年9月29日再以柳營區公所發下的殯葬回饋金購買3D音響按摩椅(價值35800元),送到柳營區住處,之後再搬運至新營區的住家給同住家人使用;區公所2022年7月辦理裡辦公處申請報廢財產時,要求黃繳回冷氣機,完成報廢及標售作業,卻遭黃拒絕。

黃姓里長以拆卸冷氣機所費不貲爲由,拒絕將冷氣機繳回,區公所只好讓他暫置現地;2022年8月16日公所辦理財產報廢品公開標售,冷氣機由高姓男子得標後,黃爲了要讓冷氣機留在柳營住家,又找到高買回來。去年5月公所辦理財產盤點,才發現相關公有財產被黃搬到家中。

區公所要求黃姓里長不得繼續將公有財產放置家中,黃又以已逾使用年限爲由申請報廢,由公所派員將相關物品運回區公所;案經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接獲線報,將黃移送偵辦,偵訊時,黃承認犯行,移交相關公有財產的蕭姓前村長也指證,當時移交的都是可用新品。

柳營區公所前會計室蔡姓主任、行政課王姓承辦人、前邱姓承辦人、蘇姓政風室主任等指證歷歷,盤點時發現黃姓里長將公有財產放置住家,不願意拆卸報廢冷氣機,有告知黃應將相關物品送回裡辦公處或活動中心;檢察官認定黃犯行明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有器材罪。

檢方指出,黃自擔任里長以來侵佔的電視機、伴唱機、冷(暖)氣機等,時間已達13年11個月,後來購買的按摩椅,侵佔期間也達8年2個月;請法院審酌黃侵佔公有器材時間頗久,偵查中承認犯行等,量處適當之刑,侵佔器材爲犯罪不法所得,依刑法規定宣告沒收。

臺南市柳營區黃姓里長將公有財產電視機、伴唱機、冷氣機搬回家中私用,還用殯葬回饋金購買按摩椅,臺南地檢署依貪污罪提起公訴。圖/取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