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唱機、冷氣全搬回家!臺南柳營裡長公器私用逾13年 檢起訴

任職迄今逾15年的臺南市柳營區黃姓里長,遭控2010年上任起就涉將負責保管的公有財產電視機、伴唱機、冷氣機等搬回家中,還以殯葬回饋金買高級按摩椅私用,都未給里民使用;他偵訊認罪,臺南地檢署依侵佔公有器材罪起訴。

南市民政局表示,該名里長此案若一審判刑有期徒刑以上,將會依地方制度法停職。

起訴指出,黃姓男子2010年12月25日起擔任柳營區的里長,也是縣市合併首屆里長,結果上任當天就將前村長移交給他保管的電視機、揚聲器、伴唱機、擴音機、麥克風、點歌櫃、光碟機、分離式冷暖氣機等公有財產,搬到自己住處私用,價值估計9萬9287元。

黃姓男子2016年9月底再以柳營區公所發的殯葬回饋金購買價值3萬5800元的3D音響按摩椅,搬至新營區的住處給家人使用;區公所2022年7月辦理裡辦公處申請報廢財產時,要求繳回冷氣機,黃卻拒絕,隔1個月財產報廢品公開標售時,該部冷氣機標出,黃還向得標者買回,以續留家中。

直到去年5月柳營區公所盤點財產,才驚覺相關公有財產被黃姓里長搬到家中;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接獲線報展開偵辦,黃應訊時承認犯行,公所的職員也證稱曾告知黃應將相關物品送回裡辦公處或活動中心。

檢方指出,黃男犯貪污治罪條例,侵佔電視機、伴唱機、冷暖氣機等達13年11個月,後來購買的按摩椅也侵佔達8年2個月,建請法院審酌侵佔公有器材時間頗久但有認罪,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