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零容忍!新北無照男涉毒駕抗拒快篩 海山警依法扣車送辦
新北市吳姓男子今天凌晨無照騎車,疑超速及闖紅燈遭巡邏員警當街攔查,他有毒品前科,員警懷疑涉毒駕,吳最初抗拒快篩及採尿檢驗,海山警方依新制規定依法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經請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法逮捕後,吳男才同意警方進行尿液採驗,警詢後今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政署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自今年11月20日起全面上路,強化打擊吸毒後違法駕車行爲,新法上路後,海山警分局共查獲12起毒駕案件,其中7件使用「唾液毒品快篩」,更有1件拒篩及拒絕採尿,經請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後,均依法逮捕送辦。
海山警分局新海所員警11月26日下午1時許巡經新海路430巷,發現1輛機車側倒路邊,騎士王姓男鴛(49歲)遭機車壓住動彈不得,員警上前協助將車輛扶正並攙扶起身,過程中,員警注意到王男神情恍惚、口齒不清且全身顫抖,才發現其持有含依託咪酯毒煙彈1顆。
經現場以唾液毒品快篩,初篩結果呈陽性,當場依法逮捕,警詢後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開單舉發,處罰9萬元罰鍰。
海山埔墘派出所長林維羣今天凌晨1時許帶隊巡邏,發現吳姓男子(45歲)騎車疑有超速及闖紅燈等違規行爲,上前攔查發現其駕照因酒駕已遭註銷,且查出有毒品前科欲對其執行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吳男則場拒測。
警方多次告知拒測的法律效果,但他仍執意拒篩與拒絕採尿,警方依新制規定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並帶返回駐地管束,經請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法逮捕後,吳男才同意進行尿液採驗,警詢後今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而無照駕駛部分,依道交條例處3萬6000元罰鍰;另拒測部分,因他於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依道交條例第35條第5項處36萬元罰鍰,毒駕部分則待尿檢結果再行依法執行。
海山警方強調,毒駕危害不亞於酒駕,且拒絕檢測亦不代表能逃避法律責任,依新制規範,毒品唾液快篩陽性者,可處3萬至12萬元罰鍰並當場扣車、吊扣駕照,拒測更將面臨18萬元重罰並吊銷駕照,再加上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仍將追訴到底。警方呼籲,任何心存僥倖者終將難逃法網,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力度,守護市民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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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王姓男子日前吸食毒煙彈後欲騎車,反被機車壓住動彈不得,海山巡邏員警好心上前協助發現他涉嫌毒駕,以唾液毒品快篩,初篩結果呈陽性,當場依法逮捕送辦。記者王長鼎/翻攝
新北市吳姓男子今天凌晨無照騎車涉超速及闖紅燈遭海山警方攔查,因拒絕唾液毒品快篩檢測,遭扣車及依法開罰36萬元。記者王長鼎/翻攝